→ lpllpllpl: 其實沒有...是有但書的 09/03 00:13
→ lpllpllpl: https://news.tvbs.com.tw/life/507240 看後續有沒有延 09/03 00:13
→ lpllpllpl: 續性的駕駛行為 並不是單一行為就能免罰 09/03 00:14
借標題問一下 這篇新聞中警察口述的部分是有根據的嗎?
還是警員個人看法。
延續性的駕駛行為感覺還是很有爭議啊
例如牽車逆向過行人穿越道,停車進入轉角的店家,再回來行駛
這樣也算延續性的駕駛行為嗎?
又或者牽車逆向過行人穿越道後,側立一下機車,再繼續行駛這樣算延續駕駛行為嗎?
曾經聽過另一個說法要求不只熄火,需要將車鑰匙拔除,才不算是騎士
但我也沒根據,求各位版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