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收55萬醫藥費 伴夫屍8月老婦:很不甘願
高雄市一名96歲陳姓老翁今年初病故
小他10歲的妻子許姓阿嬤,遍尋不到土葬地,將老翁屍體放在自宅八個多月,引發討論
今有周刊再爆出,老翁生前住院1個多月,花了68萬多元醫藥費,仍挽不回老翁性命
事後不甘向衛生局投訴,衛生局才知許姓阿嬤
因醫院行政疏失,曾被多收近55萬元醫藥費。
今有周刊報導,陳翁生前在高雄大同醫院住了1個多月,花了68萬多元醫藥費仍往生
許阿嬤質疑老公被醫死,請里長向院方了解情況,卻發現院方超收近55萬元醫藥費。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經調查,許翁先前是住在大同醫院治療
到今年1月31日出院返家,後在家嚥氣,共繳68萬8945元醫藥費
大同醫院在今年2月27日內部查核時,發現內部人員在計價時
把老翁自費看護墊條碼17120020,打成心導管耗材14120020
只差一個數字,卻造成醫藥費爆增
老翁正確醫藥費應為14萬579元,也就是被大同醫院多收54萬8千多元醫藥費。
陳妻泣訴:「我覺得很不甘願,發燒38度而已,入院把我丈夫醫到這樣!」
她解除定期存款,加上老本,才湊夠68萬8千多元付給醫院。
陳妻認為丈夫是被醫院醫死,請里長向院方了解狀況
院方發現超收,才退她近55萬元
陳妻說:「如果不是里長幫忙,這筆錢大概拿不回來!」
高市衛生局說,大同醫院主動發現錯誤後,在3月1日即主動向許阿嬤致歉
並退返多收的54萬多元費用
並懲處失職人員,也建立防呆機制
日後若有逾2萬元醫藥費,就會預警要重複檢查。
高市衛生局指,該局會知此事,是在今年四月時
許阿嬤難捨老公在大同住院多時依然病故,向衛生局申請醫療糾紛調解
該局在調解過程中,才知阿嬤也曾被大同多收54萬多元
因大同是主動發現,也已在三月退還溢收費用,「無犯意」
有要求大同醫院提送檢討報告,是否懲處大同還在研議。
至於許阿嬤所申請醫療糾紛調解,這部分尚未發現大同醫院不當。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表則表示,此案該院依照結案查核機制,已主動通知許阿嬤
並完成結案,近半年來也對家屬多次主動關心慰問,將不再外回應。
陳妻表示,她丈夫因為發燒到38度,擔心引起肺炎而到大同醫院住院治療
她向院方表達想自己做看護,但院方卻要她請看護,還向她推銷營養針
「說營養針很貴,要我衡量,負擔得起才幫我丈夫打營養針!」
陳妻說,她覺得打營養針對丈夫會比較好,於是同意
但丈夫未好轉,後來還須插管灌食,最後住院一個多月,仍宣告不治
剩最後一口氣回家往生,院方要跟她收68萬8千多元醫藥費。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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