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市長陳菊於今年4月底,接任總統府秘書長一職,並於5月21日預告,將原信託名
下位於新北市永和區、及高雄市鼓山區2筆房地產,在3個月內出售。《蘋果》比對過去監
察院公報發現,2筆房產分別位於新北市永和區永平路152巷,與高市鼓山區裕豐街108巷
,分屬屋齡31與25年公寓,於今年6月塗銷信託,不久即成功賣出,實價登錄並揭露2筆房
產成交價,分別為570萬、與580萬元,總計1150萬元。
陳菊今天在高雄助選時公開說明 ,「因為離開高市府,依法要三個月搬離宿舍,因此要
處理舊房,並評估是否要買新房」。而昨天她則是透過幕僚表示,「在高雄鼓山有間公寓
,另一間在台北永和,讓她妹妹等家人住,過去當市長,依法強制信託,最近解除信託,
準備要賣掉。依法買賣、依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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