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nerzero (小銘)》之銘言:
: 會形成這樣的問題我認為不就是警察的錯嗎
交通素養本來就要從小培養,遵守交通規則應該要是「我不要因為自己的不守法去影響別
人」為出發點,而不是「我會被開罰單所以我守法」,沒辦法,政府不重視交通教育,考
駕照這麼簡單,題庫背一背就好,我開單時,很多人都問為什麼不能這樣?不能那樣?我
都反問,你有考到駕照,這不是應該要知道的事情嗎?但就是很多人不知道。
: 我講真的不是要求警察特意出勤去抓違規 但是我就看過超多次巡邏或是在路上移動
: 完全無視路上各種違規行為 導致現在還要靠小市民去檢舉 然後小市民冒著可能被洩個
資
: 的風險下的檢舉行為 竟然檢舉人可以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警車也有這個配備 為什麼不
開?
: 駐版鴿子能出來說明一下嗎
從我在高雄工作以來,只要我巡邏,不是在前往110報案地的路上,就是在前往下一個報
案地的路上,中間幾乎不會有空檔,還包含處理上面交辦下來的公文,要去跟商家、民眾
家中調閱自己受理案件的監視畫面,要去護老、護童、簽一大堆巡邏表(沒簽還會被檢討
),族繁不及備載。
北部警察的分工很細,開單的警組、處理報案的警組、抓刑案的警組,一個時段可以有很
多人在外面分工做事,人多好辦事。
南部人不夠,全部都得由一組巡邏的處理,如果我接到110報案,我理所當然要先到現場
,那我在路途中遇到違規要停下來開單嗎?那110報案的可以讓他等嗎?
所以很可笑的事情就發生了
去處理110報案,路上看到違規的攔下來開單
=>被報案人檢舉到督察組,警察太晚到達,上網靠北高雄警察連接獲報案都拖拖拉拉。
去處理110報案,路上看到違規沒攔,先到達報案地處理
=>民眾上網靠北,高雄警察巡邏無視違規,稅金小偷、國家米蟲。
我只能說警官升官靠政客,政客要選票會迎合大眾,超速就放火燒測速照相機,違規被檢
舉就打人,還有人為脫序行為叫好,而且還不少,這是現實風向,政客們表面譴責,實際
上幹的事跟這些人差不多,如果大多數人都守法,今天被譴責的會是違規人而不是檢舉人
被打。
回了南部才知道,原本該講求法治的社會,到頭來還是人治,所以很多統調回南部的警察
,沒多久又調回北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