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Nchurchill (金城武)》之銘言:
: 整天跳針一例一休、7天假
: 幹 就承認你他媽超魯蛇啦
: 明明都比原本好 一直該
: 投給韓結果讓黑道都回來也在爽
: 果然智商很低
: 不念書又分辨不了假新聞
: 可悲
跟原本比較好喔??到年底了,也該回顧一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7269
2018年初勞基法修正,有幾個要點。
1, 一例一休而非兩例,民進黨過去支持兩例政見破功。
好啦,有些產業說特殊,一週休一天,我也接受。
但是為什麼又改成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雇主得將例假於每7日週期
內調整,即不受最長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
這樣等於放寬可以連上12天班。
2, 加班工時放寬,每個月最高54小時
有勞工體力好,想多賺點加班費,勉強接受,但是比較操的行業會逼近到一個月240小時
(170+54)
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到底是哪三個月??這邊不是指連續喔。
3,輪班間隔「有條件」放寬至8小時
以前是11小時,但是被修成8小時,在公聽會一堆人說特殊行業會擋,
不是每個行業都會放行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21/1056755.htm
好笑了,林立委因為醫界所以支持護理師不應該是8小時,那其它行業就該死嗎?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393125
台鐵該死
4, 工時工資核實計算
以前是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就是要老闆不輕易叫勞工來加班,讓勞工可以完整休息
半日或全日;現在好了,我就算只工作一小時我也合法可以叫勞工來,
只算一小時加班再要你滾。
5, 加班換補休
好笑了,啊不是說勞工要多賺加班費所以彈性?怎麼又換補休?
勞工到底是要錢還是要休息啊?
然後加班時數是1:1換補休時數,這讓資方會以加班換補休,因為加班費是1:1.33 1.66
資方算得精的,當然用休假去算啊。
而且補休時數可以拉到公司空閒時段,而不是勞工願意放假時段。
個人就是因為修這樣的勞基法所以才不想投DPP
這樣的勞基法對勞工是好的嗎??
說要加強勞檢勒??工會勒??
說個高雄點。
義大說要花210億蓋水上樂園,這案子早在六月就開始在義大內部執行了只差還沒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