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治文的字數規定修正:
1.凡屬政治文字數 0~1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10^(字數不足次數) 天 處理
2.凡屬政治文字數 200~2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10^(字數不足次數-1) 天 處理
3.凡屬政治文字數 300~34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5^(字數不足次數-1) 天 處理
4.凡屬政治文字數 350~399 字以 劣退及水桶 4^(字數不足次數-1) 天 處理
5.凡屬政治文字數 400~449 字以 劣退 處理
6.凡屬政治文字數 450~499 字以 刪文 處理
7.凡字數不足500採共同累計制。
8.經任何人推、噓文提醒後起算15分鐘內為字數違規寬限期,仍未改進者一律以1~7點處理
字數定義:
凡內容不具閱讀意義者均不採計字數。如:網址、文字表情、連續重複語句......。
以上規定,如無重大疑義,於2018/12/21 00:00生效。
P.S.公告於生效前均有修改之權利。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