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債務的問題板上討論過很多次了,今天就很認真的來寫篇文討論一下
所以要閱讀的人要有點心理準備,這篇文會有點長...不過會盡量深入淺出,
讓板友能(盡量)輕鬆懂。
(真的盡量啦...然後我是以PCMAN做排版,手機看會有點辛苦)
星期天就是要認真舉債!?
一、討論舉債問題,我們要先有幾個觀念
1、撇開政治立場。
國家破產或地方政府破產,帶來的影響是全民性的。
2、數據一定要精準!
在討論舉債問題很容易流於空洞的三千億,但其實高雄沒有三千億過!
即便是2900億元也不可以四捨五入!
(難道你跟人買動產時,賣家說:「房子我開價900萬,四捨五入變成一千萬賣你」
你會說:「好喔!」)
3、基本名詞要搞懂。
並不是看到數據就亂加,我們是公民,不是新聞台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故此,以下我將會從「名詞解釋」到「為何要舉債?」以及「高雄舉債的情況」
換句話說...
你討厭陳菊(DPP)要看!反對需要有理由,而非用人身攻擊;
若你討厭韓國瑜(KMT)也要看!因為你懂了才能監督他四年!
其實上面兩個理由也不是那麼重要...
最重要的是!我們是高雄人!你要懂你所在城市的債務問題!
(你說你不是高雄人?看我打那麼多字幫我推一下啊!)
二、名詞解釋
先看這張圖
(高雄市政府最新債務資訊專區)
截至 107年11月底,高雄市公債情況
一、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2,410.86億元。
二、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27億元。
三、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301.96億元。
大家一定會對我上色的部分產生疑惑?會有種「乾...j3小講人話好嗎?」
但解釋這三種名詞的不同處,要先解釋上位概念「公共債務」。
1、何謂公共債務?
依據我國《公共債務法》公共債務係指中央與地方政府為應公共事務支出
所負擔之債務,於地方政府可分為三種債務「公債、庫券及國內外借款」。
依照公債的(行期)種類可分為三種「短期、中期、長期」:
(一) 短期:一年以內要還的公債,多用於臨時週轉金用,
或長期公債利息過高,發行短期公債過渡以調整公債結構。
(柯p之前也用類似的方式來還債,只不過他不是用短期公債)
(二) 中期: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三) 長期:十年以上,多至 50年,甚至更長*都有...。
(更長*部分有興趣者可查:民國三十六年美金公債條例)
2、何謂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
依據《公共債務法》所謂自償性公共債務,係指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或
經指撥特定財源作為償債財源之債務。 (乾...講人話!)
簡單來說:
你要賺錢沒資本,先跟你媽借錢,然後說:以後開店賺錢或拿到股利就還妳啦!
把你換成地方政府,妳媽換成債權人,就看懂這名詞了。
除非你倒店或股票變壁紙,不然你一定還得出來!爰此,在《公共債務法》中
也明訂「自償性財源喪失時,所舉借之債務應計入」。
故此,不會把自償性債務算入負債。
3、短期債務 (要解釋這東西我也是醉了)
直接舉例:Howhow(半反ㄔ走)要跟女友求婚,但因目前額度不足無法買戒指,
故跟父親借卡來刷,並表示:會還他。最終他(半反ㄔ走)也還了。
請問Howhow(半反ㄔ走)有欠他爸錢嗎?
答:沒有,只是這個月的額度不夠,兩個月以上就夠了!
所以短期債務它是「週轉金」,把同年度的錢作調動使用,故不納入負債。
4、1年以上債務。
這才是真的債務了。
(前篇文章表示:柯P曾把這三者相加四捨五入變成三千億。
但要先思考一個問題:「柯p家誰管錢?」)
三、為何要舉債?
說實在話,這問題很深,從不同學科、角度出發不同的說法
1、商業經營角度:
商學院的學生會說:「負債是企業所承擔需要在未來時,以資產或勞務來償還的
一種義務或責任,亦是企業取的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其他來源是投資方的投資與
營利所得的新資金)」
(身邊有《會計學原理》這本書的去翻翻,這定義我這輩子絕對忘不掉)
準此,我們得出負債之目的是獲取資金,而這方法有幾個優點,以下舉幾個:
(一) 迅速籌備資金。
(二) 從通膨中獲利。
(三) 改善治理機制的一種外在監督因素。
(四) 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迅速籌備資金,無須等到透過別人投資與開始營利才有新資金,
可於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於市場、技術、產品取得先機、以快打慢,
有句老話是這麼說的:「今日不做明日後悔」就有這味道,而事實上,
1970年代的十大建設確實也是以舉債的方式做的。
從通膨中獲利,續引十大建設為例,十大建設使用舉債來建設,
雖短期來看造成政府負債,但因債務是存於帳本的帳面數字,不受
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物價上漲之影響,若等到2018年資金充足,
才進行相同的十大建設,將因受到通膨影響,且人事成本亦提升,
經費勢必比當年高!爰此,先以舉債方式完成十大建設,以長期的
觀點來看,必定降低整個成本的支出。
改善治理機制的一種外在監督因素,以公司角度,是引入債權人
的監督,進而降低股東與經理人員的代理成本;以政府角度,是公民
會一同監督政府是否舉債額度過高。
(你問:「那為甚麼苗栗還會破產?」問得好!等等我在回答這問題)
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理論上)負債所造成的債務壓力
,會增強經營者的自覺,並反映在資金運用效率和經濟效益上,講白點
,經營者會怕背負破產惡名(但實務上就...呵呵)。
其實舉債的好處不只這些,但我只概括地舉四樣,但缺點是甚麼?
學術上的說法 無力償付債務風險。
簡單的說,輕則資金緊張,重則「破產」。
2、以法律角度
於我國《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立法精神指出公共債務法其目的為:
(一) 維護國家財政健全
(二) 支應國家發展必要
(三) 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共債務
並於第四條適用範圍明定,本法所稱公共債務,係指中央、直轄市、縣(市)
及鄉(鎮、市)為應公共事務支出所負擔之下列債務:
(一) 中央公債、國庫劵、國內外借款及保證債務。
(二) 直轄市、縣(市)公債、庫劵及國內外借款。
(三) 鄉(鎮、市)國內外借款。
本法所稱之借款,係指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向國內外所
借入之長期、短期及透支、展期款項。而所稱舉債額度,指彌補歲入歲出差短之
舉債及債務基金舉新還舊以外之新增債務。
另外,中央之債務,不包括中央銀行為調節、穩定金融所負擔之債務。
(乾...又來了講人話!!)
白話文就是:
法律上,立法者認為政府建設可用舉債方式,以免造成國家財政與
國家發展出問題,但也表示:行政機關必須要遵守法律來舉債,並規範
公共債務的舉債方法,並依照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公所來分類授權。
懂得以上的概念,我們就可以來談談「破產」這事情,
到底苗栗怎麼會破產啊?
※ 為甚麼苗栗會破產?
在進入「高雄舉債的情況」前,要先回答前面提出的:「那為甚麼苗栗還會破產?」
一樣先以用商業經營的角度,解釋「破產」這件事情:
當收入-支出=赤字,連年赤字造成負債,而累積的赤字導致高負債,
結果無力償付債務風險提高,造成資金緊張,最終能調頭寸的資金現款全
調光了,無法支付須償還的金額,只好宣布「破產」。
以下就是苗栗當年的情況:
從 2007~2013年這七年來,苗栗縣平均一年都赤字近 50億元,且苗栗縣的
自營能力相當差。而 2006年至 2012年劉政鴻任苗栗縣長期間,平均每年增加
13.84%的債務。
以 12年為例,當年度苗栗縣的實際收入是 222.35億元,其中「中央各項補助」
佔 119.97億元(53.96%,以下小數點第3位採四捨五入),剩餘的是「統籌分配款」
為 40.39億元(18.17%),「自有稅課收入」38.08億元(17.13%),而「其他各項收入」
及「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共23.98億元(10.78%)。
換句話說,苗栗非常仰賴中央各項補助(53.96%),且自營能力相當差,但問題
是...當年度的支出是 279.35億元(等於赤字57億元)
連年赤字導致高負債,且不樽節財政,亦無開源節流,加上整體收入高度仰賴
中央各項補助,自營能力又差的情況下,只好又落入舉新債換舊債、挖東牆補西牆
的舉債地獄!最終導致日常的基本開銷無法維持,只能宣告「破產」。
(以一間公司經營來看,這經營者真的很狂啊,產品不賺錢就算了,也不去省錢
靠補助死撐下去,但依然大撒幣的狂花錢,搞到赤字過高,最後破產。)
但是!以法律來說,我國的地方政府不會破產 (乾...那你前面工三小?)
首先,你不會看到一位行政首長跑去法院說:「我要聲請破產!」(但會去攔閣揆的車)
再者,《破產法》這部法律並不適用地方政府,《破產法》明訂人之效力只適用於
自然人跟私法人,而地方政府是公法人。
準此,苗栗的情況為事實上破產,法律上不存在破產。
(法律上的不適用,就像是跟學妹告白,然後學妹說:「我喜歡帥、又有車。」
最後只能摸摸鼻子送她一副象棋。)
但是!但是!前面提及的《公共債務法》難道沒有規範舉債額度嗎?
當然有!而且超額舉債在第九條還有懲戒規定!
那當年的苗栗有沒有超過舉債額度呢?!
答:有!
那有送行政首長懲戒嗎?!
答:也是有!
(但正義就得到了伸張嗎?答案是自己看xD)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09000418-260106
(2017年07月09日 04:10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不過,難道我們就只著怪行政首長一人嗎?
依據《公共債務法》第二條之規定,公共債務之主管機關:
1、在中央為財政部;
2、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3、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
確實行政首長要負最大責任!
但《公共債務法》第三條也明訂公共債務之監督機關:
1、直轄市、縣(市)之公共債務,由行政院監督。
2、鄉(鎮、市)之公共債務,由縣政府監督。
換句話說,地方政府舉債亦受上級機關之監督,那試問劉政鴻縣長任期
從06~12年,這段時間中央的主管機關是在睡覺嗎?
由地方政府破產所凸顯的問題,不僅僅只是一個行政首長的無能或惡質,
更凸顯出,整個國家對於地方政府舉債之監督機制的失衡,無法制止地方政府
暴衝亂舉債,最終導致--全民買單!!
(不然苗栗破產後,難道他有辦法還錢喔!當然是回頭找國家要,國家自然跟人民要)
四、高雄舉債的情況
(對不起,我累了,從凌晨兩點開始撰寫這篇文,到現在是十點多,所以讓我休息一下
這部分詳細版本,我之後再用回文補上,現在先用之前的文章頂上)
第一篇
文章代碼(AID): #1RyMmeS3 (Kaohsiung) [ptt.cc]
[問題] 欠債3000億每月應付多少利息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42548520.A.703.html
(這一篇作者是我,但只是簡單把舉債文做個統整,並簡單寫一些看法)
第二篇
文章代碼(AID): #1RxyVUA_ (Kaohsiung)
[閒聊]菜市場政治學:如何看懂高雄市的債務問題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42440926.A.2BF.html
這篇是專業文,作者廖唯傑為美國內布拉斯加大學奧馬哈校區公共行政學院博士生
用簡單的文字與精美的圖表,解釋了高雄債務的問題,
若看懂這篇,對於整個高雄的舉債就能理解更多了。
對於高雄的舉債問題,我個人深切的體悟是,不應流於政治傾向的相左,導致
黨同伐異的情況不斷上演,大家因靜下心來,好好的去了解高雄的情況!
只因藍綠政客來來去去,而持續待在這土地的人們,是我們這群高雄人。
若你愛她,請好好的去理解她;
若你不愛他...
那請試著愛上他吧,因為高雄值得你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