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jgj6666 (gjgj)》之銘言:
: 檢舉部分不加贅述,做對的事就是要支持
: 針對警察洩漏個資這件事來談就好
: 到底是有什麼實質證據顯示出資訊是從警方流出的?目前我是還沒看到有人提出相關證據
: ,就是po文者說,因為他都留真實資料檢舉,所以一定是警方流出的。
: 然後底下一堆網友就說,對啦,都是警方洩漏個資!垃圾賊偷!
: WHAT?
: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啊,猶記上次被暴打的那個檢舉人警察也被黑洩漏個資,結果他是怎
: 麼被找出來的?鄰居裝監視器拍到他,被抓出來的,然後我沒看到有人提出這點,就一堆
: 人跳針說警察洩漏個資。
: 怎麼現在人捕風捉影的能力這麼強?
警察有沒有可能洩漏個資?
當然有可能
幾年前還沒用高雄市警局警政信箱時
我都把檢舉資料搭配一個表格一起寄給各轄區交通隊
那個表格裡要填檢舉人的姓名電話地址
一週大概50件左右 幾乎每天灌爆各交通隊信箱
屏東縣檢舉網頁剛建立時
交通隊還特地打電話通知我 說因為我的量特別大 XD
有次我就接到被檢舉人的電話質問我為何要檢舉
還帶著里長跑來我的公司要堵我
還說我很有名 員警都抱怨我讓他們工作量增加
然後我就寄郵件給各單位要求取消我的檢舉案
不知為何有記者知道寫了一篇在地方版
你們局長看到報紙震怒下令政風調查
政風還打電話來問我是哪個分局洩漏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01612
有在交通隊的看到這篇應該會知道是哪件
裡面寫的有些不正確
應該是為了保護我不被其他人查出來
後來我查出是哪個案件被洩漏後問某分局交通組承辦員警
他說是新來的菜鳥把我那張表格一起印出來寄給被檢舉人
我猜當時除了我的以外 應該也有別人的被洩漏
最後那一位怎麼被懲處我也不知道
之後有用假資料繼續檢舉
自從要附身分證字號後我就不檢舉了
因為我不知道用假身分證號會不會有偽造文書跟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要是再留真實身分證 洩漏出去不就連戶籍地都給我找來了
雖然那位交通組的跟我保證因為個資法問題不會再被洩漏
但我已經不相信了
我寧願看到一堆違規放給他爛也不想再賭上自己的人身安全
看著大家爽爽闖紅燈 逆向 任意變換車道...
真的是政府德政讓你們不必再付罰金...
不是故意不寫高雄點
而是不想再寫出是哪個分局
畢竟事情過去很久了
也不必再問當時狀況了
以前在版上也寫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