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警員來回一篇 順便跟各位解釋一下目前的制度問題
雖然我是高雄人 (在高雄住了30年)
但目前不在高雄服務
但應該還是能幫各位稍微解惑一下
首先,目前檢舉違停或違規主要方式分為三種
1.電話報案(110=>警察局勤務中心轉給各分局勤務中心再轉給各轄區派出所)
(1999=>市政府轉給各分局勤務中心)
2.交通違規檢舉系統(自行攝錄、拍照上傳)
3.人民陳情(各機關派給分局交通組)
我先說我蠻認同gjgj6666的講法
因為在這個圈子內工作,其實大部分同事對於民眾或內部個資都蠻敏感的
原因就是怕被告,被起訴判刑可是會被停職、撤職,不是1、2支申誡小過這麼簡單
且你只是一個"基層員警"、"基層員警"、"基層員警" <==這很重要
相信我,分局或警察局的長官絕對不會護短,絕對是秉公處理
個資這種問題從學校到工作單位,無時無刻都會被提醒要注意
好比天條一樣,傻到連這個都不會的通常會在分局警備隊,他也沒機會接觸到民眾
且內部單位會常常抽查你是否有濫查的情形,查到就是處分 這當然不包括洩漏
所以我認為正常的同事是不可能輕易將民眾個資交付出去
但還是會有例外 但我相信機率很低就是了 因為沒有冒這個風險的好處
再者
這篇討論串在網路上算已經引起一個話題
市警局跟前鎮分局絕對會非常重視
現在一定是在查是否有同仁失職
這種輿論不利於警方的
絕對要最最最優先處理、且懲處一定是非常用力的
另外,我認為當事人的電話或住址也不是絕對機密的
假設我現在只是一位單純的民眾
如果我要查一個人的資訊
首先我由他的名字、暱稱著手、再透過社群軟體
看是否有留下電話,或是使用某地址打卡
甚至從其朋友圈試探
我很好奇原作者是否有跟親朋好友透露過他時常檢舉的資訊
消息也會從這些人茶餘飯後的話題流出
再者 原作者會在現場觀察員警的處置方式
這其實都會讓自己留下足跡
況且原作者可能還是附近的住戶
你的行為更是容易會被記下或臆測
當然這些都只是推測 只是想讓各位了解我的想法
另一個我想跟各位網友討論的重點就是舉發違停部分
許多民眾都會認為警察總是對於路上的種種違規似而不見
首先,我先跟各位解釋一下基層警員的工作內容
通常一個單位會分為兩種
一種被戲稱為無效警力組(大輪番)
另一組則是績效組(固定番)=>績效當然指毒品、酒駕等查獲刑案類(獎勵多)
而非交通取締,交通取締通常只被視為作業、功課一樣
取締違規的獎勵很稀少(高層自己都不重視了?)
當然接獲民眾報案,去幫你們解決事情的都是無效警力組
為何會被稱為無效警力組
因為你的工作就是單純解決這派出所受理的大大小小疑難雜症,
讓這派出所能正常運作罷了
主管不會認為你是派出所的精英份子 因為你只是一個替代性高的員工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 警察巡邏不就是騎著機車在大街小巷閒晃或四處泡茶寒暄
以我自身為例好了 一天上班12小時(每個月一定是夜班比日班多)
且每天都要負責一個時段(甚至兩個時段)的所有案件,我們稱為大備
大備時間內你的工作包括
1.處理車禍事故
2.受理刑案(竊案、詐欺案、妨害名譽案)
3.為民服務(排除糾紛、處理酒醉路倒鬧事、協助調閱監視器)
4.簽巡邏表
5.舉發違規
6.處理上級大大小小的交辦事項
別懷疑,這時段內只要有電話或民眾進到派出所,都是算在你頭上
沒處理完就是用你休息時間、下班時間、休假時間完成
(一天還有交通指揮、守望、臨檢等勤務)
當然大家會好奇你其他的同事呢,當然有時會有支援、但大多數還是自食其力
一個案件基本上都要花費數十分鐘的時間
且有輕重緩急,這時候違停或違規相對的對我們來說就不是那麼所重視
所以我比較希望的是大家對於違規的部分盡量自己採取拍照、攝影自行上網檢舉
這有兩個好處
1.有影像佐證的話,基本上是一定成立的
且不會有警察到場違規人已離開的情形發生
2.無形的敵人、草木皆兵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我自身認為改善交通最好的方法其實就是檢舉違規獎金制
也不會讓我們有人情壓力
再來分享一下我自身經驗
以各項違規來說 違停是最難舉發的
首先,民眾都認為違停是可以勸導的,他們想法就是我只是停一下子
我的違規非常輕微,你現在取締我就是針對我找我麻煩
甚至不出示證件、跟你大呼小叫、揶揄你
造成許多執法上的困難,
你如果反擊或不回應他
都是有可能再申訴到督察組的長官去
但長官對外一定是態度和善 像打小孩子一樣給民眾看
數落你的不是
他總會認為是你執勤態度不好造成民眾投訴來增加他業務負擔
會設身處地替你著想的好上司真的所見不多
基本上都是事後要檢附檢討報告
再者因為現場處理違停的都是轄區派出所
很多居民可能會因此對我們觀感不加 認為妨礙他們營業
導致許多轄區治安互助的事情受阻(不願意出借私人監視器、提供鄰居資訊)
畢竟你被我開過單 要再對我存有良好印象是非常困難的
甚至有些人報復方式是我被開單我就四處檢舉、讓你疲於奔命
癱瘓你的警政系統
但畢竟處理違規停車不是我們唯一的工作內容
我們只是一個工時12小時甚至徹夜工作的勞工
最後我想說的是"違停"這是一個很深層面的問題
如果我們執法強度增強 或許螢幕前的你也會受不了
那里長、民代肯定會出面施壓 (警&政是不可分割的)
但這些人是如何產生?
不就是你我所重下的種子
我就分享我一個夢到的事吧
我一個學長取締到某議員辦公室主任
該主任直接把紅單拿到主管面前請他處理
當然這年代沒有在銷單的 除非你不想要這份工作了
得罪地方勢力更不是明智之舉
最後當然是用公基金處理掉 那這些基金怎麼來
很悲慘的是這可能是大家每個月伙食費的餘款
不管怎麼做 天秤都是傾一邊的
還是螢幕前的您也一起加入我們行列!
讓我們一起讓社會變得更好!
最後,拜託大家如果可以的話 多使用各縣市的違規檢舉系統
減輕派出所同仁的負擔 大輪番真的很血汗 T__T
且違規檢舉系統通常都是由各交通分隊的內勤人員專責處理
同時也可以有更多時間可以仔細的回覆各位 服務各位~~
讓我們一起還給用路人一個無障礙的道路空間吧!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