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占用親善車位 高市29日起最高罰1200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9-06-26 23:55:55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2833983
占用親善車位 高市29日起最高罰1200
2019-06-26 11:4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為方便孕婦和家有6歲以下子女停車,避免一位難求影響其安
全與方便,全市劃了1010格粉紅色孕幼「親善」專用停車格,市府發現有不少車主貪圖一
時之便違停,勸導近1年後,交通局宣布29日起違規占用者,開罰600至1200元。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j7hhRH.jpg
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親善」停車格,高市6月29日起開罰。
(記者黃良傑攝)
交通局表示,為便利準媽媽及6歲以下小朋友在特定場所附設停車場上下車使用,包括市
府、百貨公司、大賣場、車站機場、區域級醫療院所及觀光景點,都設有「親善」停車格
,並在93處公民營路場,規劃專供孕婦和6歲以下兒童的停車位,估計全市共267處停車場
,可提供1010格專用車位。
交通部規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該種專用停車位僅
供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的車輛使用,未具有相關停車識別的車輛不得停放,更從6月29
日起全面取締開罰,有違規占用事證通報交通局,立即依停車場法第40-1條規定,處600
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指去年8月1日起,各醫療院所開始在發放孕婦、兒童健康手冊時,一併發放孕婦、
兒童停車位識別證,如果未領到由醫院發放識別證,或家中有小朋友是在107年7月31日前
出生者,都可以攜帶孕婦、兒童健康手冊,就近到交通局1樓停車繳費櫃檯、7樓停車工程
科櫃台,或全市17處立體公有停車場管理室領證,不限由父母親自領證,若識別證遺失可
再持健康手冊到交通局各發放處所申請補發1次。
符合資格車輛停入該專用車位時,須將粉紅色孕母卡(可使用至預產期)、黃色兒童卡(
可使用至小朋友年滿6歲前)停車位識別證,或孕婦、兒童健康手冊,或母嬰親善汽車停
車證(圓形卡,可使用至小朋友年滿2歲前)等識別證明放置於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供管
理人員查核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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