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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高市創舉/警察只要酒駕 每天「罰站」八小時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黃建華、黃敦硯/自由時報
108-09-13
〔記者黃建華、黃敦硯/綜合報導〕高市員警再有酒駕,每天「罰站」八小時!
交通崗站好站滿 沒有超勤津貼
高雄市警察酒駕事件頻傳,市警局為遏止中秋連假又發生官警酒駕醜聞,祭出全國創舉,
通令即日起,凡發生酒駕的員警,每日編排八小時在大馬路站交通崗或治安要點守望勤務
,以為懲處。
高市警督察單位近日修正「警察人員酒駕相關懲處規定及防制措施」,內容包括,即日起
,發生酒駕的員警,自酒駕當日起至重新取得駕照日止,免兼警勤區,每日編排八小時勤
務,不予編排超勤時數,勤務項目八小時一律為交通崗或治安要點守望,且不得編排「一
段式」或「三段式」勤務。
「一段式」勤務是指一次上滿八小時就可下班,中間包含一至二小時休息時間。「三段式
」勤務是一天的勤務時間,中間分成三段休息。
酒駕員警只能「兩段式」排班,意即站崗八小時,中間雖有一至二小時休息,但休息時間
不算超勤,不給加班費,有任務就隨時出勤,實質上就是被綁住,不能亂跑。這項酒駕懲
處新措施,高市警所有單位都適用。
「很嚴厲」盼警別再以身試法
基層官警獲悉這項防酒駕懲處規定,大都認為「很嚴厲」,單位主管不時提醒同仁,切莫
以身試法。
高雄警方之前酒駕頻頻,如六龜警分局桃源分駐所張姓警員於六月廿八日凌晨,涉嫌酒後
私用警方巡邏車下山買消夜,在山路轉彎時失控自撞山壁;端午連續假期,李姓警員返回
屏東枋寮,與親友喝了幾瓶啤酒後,貪圖方便開車返家途中,不勝酒力睡著,被屏東警方
查獲,酒測值超標。
警政署表示,杜絕員警酒駕是各警察機關重點工作,在警察勤務規範下,所有遏阻員警酒
駕的措施和方案,警政署均尊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