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晚上約7:00~7:30左右在楠梓德民路惠豐街路口發生車禍
右前方的車在到了十字路口的地方突然大左轉,本人閃避不及撞上
當時發生我有問他左轉不用打方向燈嗎?他說他打滑。
我媽現場關心他時,他說對不起他在撿東西(好像是水壺或手機)。
當時他還跟我爸說,真的很對不起,但是如果要他賠錢他也沒錢。
對方是個大學生。
現在肇責出來沒寫到他突然左彎,我不確定是不是對方做筆錄沒如實以告。
如有碰巧經過者,能提供我行車紀錄還我真相就太感激了。
P.s已詢問過那附近都沒監視器。
拿到行車紀錄是自保用的,看對方的回應感覺涉世未深,如果能夠和解就夠了
p.s2 如果我沒從後方撞上,搞不好他就去快車道了...
p.s3 回診時,醫師趁機衛教,騎車一定要戴全罩安全帽,我當時左眼瘀血腫脹完全睜不
開,至今眉毛上方鈍傷傷口還在癒合當中,但是已經算幸運,有個年輕妹妹因為戴瓜帽,
同樣左臉著地,當場眼球破裂失明。
請各位鄉民一定要買第三責任險並配戴全罩安全帽及行車紀錄!
分享一個為什麼要買第三責任險的小知識,通常第一次肇事責任會以比例原則,針對
主要肇事者及次要肇事者進行分配。
假如對方修車費用100萬,而自己修車費用1萬,肇事責任為7:3,則你須賠償的費用為70
萬,對方則賠償3000元給你。
所以請大家一定要買第三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