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withptt (冰的咖啡)》之銘言:
: 到底哪些低能宮廟
: 七點都不到在那邊鑼鼓喧天
: 洗勒趕?
這個啊~要幫大家補充一下法律常識
高雄煙火施放條例
https://www.nfa.gov.tw/upload/ckfinder/files/5-7-1_5.pdf
第5條就說了可以放煙火的時間 06-22點
107年後 新法改成08點-22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B180210000000400-1070531
你這件7點不到放煙火 依新法就是違反規定啦~
依規定可以處以3-15萬重罰...通常是罰3萬啦
不過8點之後 放鞭炮.煙火就完全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