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最近在推青銀共居
說要減輕年輕人負擔,
卻又要照顧不認識的長輩
但是青銀共居的房子是市府的
住進去的老人和年輕人都有租金優惠
憑什麼年輕人就要負責照顧、關懷老人,而老人卻沒責任?
如果不理老人是要對年輕人罰款或趕出去不續租嗎?
這種照顧、關懷老人的工作不是應該由市府或老人家屬請看護、照服員或叫關懷中心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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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這是公平性問題
國外的青銀共居
是獨居老人把房子拿出來給政府整修
所以老人是屋主,年輕人想要免房租或減免房租需要照顧老人是合情合理
可是高雄的青銀共居,
根據新聞資料,
房子的屋主是高雄市府,
老人跟年輕人都享有租金優惠
既然條件一樣,年輕人卻要負責照顧老人,這樣有公平嗎?
如果老人死掉,年輕人會不會被老人家屬或市府興師問罪?
何況高雄要找月租5、6千的套房也不是沒有 又不像台北都月租1萬起跳
如果青銀共居不是免房租,年輕人自己住或是住青年住宅不是更好,青銀共居的吸引力在哪
?
每月20小時的勞動服務看起來很少,但對工作忙碌的年輕人而言就不是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