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投票可否直播、錄影?高雄雙檢定調:視情況執法
自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6月6日即將進行「高雄市第三屆市長罷免案」投票,在市長韓國瑜公開「蓋牌」後,高雄
地檢署和橋頭地檢署今聯合公布對投開票所內外,對於違法行為處理原則,原則上,民眾
只要在不妨害投票的前提下,距離投開票所超過30公尺,可以做任何事,包括錄影、直播
等監票行為,但投票民眾若感覺到被侵犯,可隨時報警由警方和選務人員進行處置。
雙檢指出,罷韓投票當天,所以的違法行為處理原則和一般選舉沒有差別,投開票所內不
可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為,也不能亮票、攜出罷免票、於
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投開票所30公尺內,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
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法究辦;投開票
所30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
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第
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不過,韓國瑜日前公開呼籲支持者不要去投票,造成當天去投票的民眾,形同「投票即亮
票」,韓的支持者也在號召下,要去投開票所外監票「看看是誰出來罷免市長」、「給出
來投票的人壓力」,對此行為,雙檢表示,已指派檢察官立案偵查,但因被告傳喚到案時
都有合法請假,暫時沒有具體進度。
至於韓粉在網路上號召要去投開票所外錄影、直播的部分,是否涉及妨害投票,雙檢今定
調,指在投開票所30公尺外,可以做任何事,包括錄影、直播等,或是坐在投開票所外「
欣賞」排隊人潮,甚至想要自拍錄下人生第一次「罷免票」的行為,都在容許範圍內,但
投票民眾若感覺到被侵犯,可隨時報警由警方和選務人員進行處置,檢察官也會立即做出
判斷處置,確保投開票順利進行。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85668
規則標準定調了,投票所三十公尺內干擾直接依法究辦
三十公尺外錄影直播原則上可以,但你被拍到不舒服、也可以隨時報警;
到時會交由檢察官依個案做判斷處置,所以覺得韓粉監人不舒服的可以踴躍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