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07.20違規-crystal0504

作者: simonjen (狂)   2020-07-21 02:03:46
檢舉方:
→ s380914 : #1V5Hj-2V crystal0504 6-1 造謠 07/20 13:32
→ s380914 : 但是既然進入審判程序,應為「尚未」判決,而非無罪 07/20 14:28
→ s380914 : 的定狀態(已經),究他發言的原意個人是覺得用無罪 07/20 14:29
→ s380914 : 推定有點奇怪啦… 07/20 14:30
→ s380914 : https://i.imgur.com/ke88mbY.jpg 應為假定而非確定 07/20 14:32
→ s380914 : 造成「某黨議員撞死人而司法令其逍遙法外的印象」 07/20 14:36
原文:
噓 crystal0504 : 李雖跟韓國瑜一樣無言,但民進黨韓賜村撞死高雄人無 07/20 12:30
→ crystal0504 : 罪更可惡 07/20 12:30
判決:經查該案已經檢察官偵訊完成,並以5萬元交保,以過失致死罪送辦,雖已送辦
但尚未判刑確定,若依無罪推定的概念認定目前該委員確實是無罪狀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是故認定為無罪應屬法律規定之範疇,其"假定"描述應不是認定其有罪之前
"假裝"無罪,而是判決之前"視為"無罪狀態。而非屬該案件無罪,查其被檢舉方
言論應為以無罪推定概念混淆該案件已被判處無罪,因此該描敘應屬"爭議內容"
之描述。依 6-1 處 警告。
檢舉方:
→ s380914 : #1V5E6lt3 crystal0504 6-1 07/20 14:27
原文:
推 crystal0504 : 吳至少應該打民進黨韓賜村撞死人無罪才對,打名車 07/20 12:26
→ crystal0504 : 有用? 07/20 12:26
判決:刻意以爭議言論混淆視聽,依 6-1 處 水桶 7 日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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