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教會有夫妻在結婚時就規劃住進眷村的以住代護
如果沒有期望的話
建議是不要去
首先你要住進去要花錢裝修
文化局是會有經費補助
裝修有很多細項條例會要求
都符合的話經費很難貼足
居住的基本年限是五年
五年後能不能繼續住也還是問題
要花很多很多的心力是真的
要花這麼多心力不如就自己找法拍屋可能還比較划的來
當時裝修也花了不少錢(已經扣掉文化局的補助)
還是花了幾十萬有
在這之前我也有去稍微逛過
有的房子看起來有裝修過
適合住人!
但是為什麼沒住人?
所以沒有期望還是不要冒然去申請以住代護
※ 引述《delmardidi (持續LAG..)》之銘言:
: 在網路上查到鳳山有一處眷村,黃埔新村目前政府規劃以住代護,經營成民宿。
: 請問目前的現況是有很多民宿在經營嗎?
: (聽說那裡到晚上一片黑暗。)
: 台灣治安我是不懷疑的好,但很怕現在那裡又沒人管理,會有怪人遊蕩之類的。
: 本來想找時間去度假放空,因為新聞說只給五年試營運,想請教高雄大大們,那裡目前還
: 是像一開始規劃好的那樣完整嗎?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