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綠選前之夜大型造勢 柯文哲陪吳益政掃街

作者: erspicu (.)   2020-08-13 16:43:20
→ tedpc : 檢察官起訴法官判決,然後TMD跟大家說他沒有詐領助 08/13 15:21
→ tedpc : 理費 08/13 15:21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SBCVxbh2ERbMXdTNn0HAUcsl754b45V/view
這是判決 可以看看有多少人中標 不分藍綠橘
七、吳益政─
吳益政擔任高雄市議會議員期間,由其助理吳麗美(未據起
訴)即吳益政之胞姊,負責吳益政任職高雄市議會議員期間
所聘用助理之助理費申報相關事宜,而張文明(亦未據起訴
)則係受吳益政實際遴用之議員助理,每月領得之助理費為
4萬元。詎吳益政、吳麗美2人,為補貼張文明因超時工作而
逾每月4 萬元之助理費部分,且不願將該部分已領得之助理
費計入吳益政之年度所得合併計算所得稅額,竟與張文明商
議,由張文明提供其妻薛美束(亦未據起訴)之身分證件資
料予吳麗美,再由吳麗美將薛美束列為助理名單上領取助理
費之人,持往高雄市議會申報,並徵得薛美束之同意,4 人
謀議既定後,吳益政、吳麗美、張文明及薛美束,遂:(一)共
同基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概括犯意聯絡,先由張文明提供
薛美束之身分證件資料予吳麗美,再由吳麗美連續於附表一
之七編號1至2「行為時間」欄所示時間;(二)共同基於使公務
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亦由張文明提供薛美束之身分證件
資料予吳麗美,由吳麗美於附表一之七編號3 「行為時間」
欄所示時間,各製作如附表一之七各編號「左開助理名單之
內容」欄所示助理名單,均交予吳益政簽名確認後,再由吳
麗美持以向高雄市議會承辦人員楊淑梅申報之,均致使不知
情之承辦公務員楊淑梅認為薛美束均係吳益政所實際聘用,
並已領有上開「助理名單」上所記載之助理費,再分別由楊
淑梅據該名單所記載之此部分不實事項,以輸入電腦之方式
,登載於其職務上所掌公務電腦薪資系統之電磁紀錄準公文
書上,以列印93、94、95年度扣繳憑單(均以薛美束為納稅
義務人),足生損害於高雄市議會對市議員遴用助理及補助
費用管理之正確性、國庫人事費用支付之正確性及稅捐課徵
之正確性。
懲處是
吳益政因犯附表一之七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一之七「主文」欄
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
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是偽造文書 是貪汙啥?
可以乾脆不報助理費 反正錢也是自己的
大不了就是乾脆不要報助理費
剩餘的錢最後也是退回匯入自己帳戶 自己用 算實質所得 一併課稅
那可以匯入自己帳戶 再分撥款給助理? 不也一樣?
就是不一樣啊... 好心幫助理加薪(ex.加班補貼) 結果稅課在自己頭上
這是啥道理? 最後那是助理所得 又不是議員所得 結果稅課在議員身上
與其這樣 乾脆乾脆貫老闆一點 按照規定每位助理天花板就4萬
也不用加啥薪 反正責任制 剩下經費退回 當自己所得 省得一堆事情
至於為啥會搞成這樣? 資訊如果沒記錯的話
當時候市府會計窗口就是這樣下指導棋的 制度有問題不改
用錯誤程序的方式便宜行事 人家相信窗口的說法照辦
下場判決書那樣 藍綠橘 全中標拉...
這樣可以一直在洗貪一代? 跟那些拼命洗陳其邁是貪二代有啥差別阿?
本來就是自己的實質所得 補貼分給助理反來有事情 莫名其妙的
全都收歸己有到自己戶頭自己花 最合法還最不貪拉
選舉本來私下就是常常互相用錯誤資訊洗來洗去帶風向
誰能夠把對方洗得更黑 誰就贏
但有時候對看得清楚或是資訊掌握得夠的人反來會反感
理這些有的沒的錯誤資訊 解釋也根本解釋不完 多數懶得理會看看就好
但就這事情 各種資訊澄清都有 還在那邊貪來貪去 亂洗
實在看了讓人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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