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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轉爐石清除未確實 環局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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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區大林段農地遭非法回填轉爐石,今年4月初萬大材料公司展開清除工作
(資料照,記者許麗娟攝)
2020/09/09 05:30
〔記者許麗娟、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農地遭非法填埋大量轉爐石和不
明廢棄物,造成當地水質及農地污染,雖於今年4月展開清理,但清除未確實,上月底大
雨造成回填區滲出強鹼物質,市長陳其邁要求環保局依法處理、該罰就罰。執行清運作業
的萬大材料公司聲明責任在地主,且認為「3年清理期程不合理」;環保局則強硬表示,
將行文廢止清理計畫,並重罰最高可達300萬元,後續將命3名清理義務人繳交代履行費用
89億元。
萬大認為超出清理範疇
萬大發言人林麗琪說,萬大當初是依地主申請回填轉爐石,且依採樣分析比對結果,發現
部分回填物質的重金屬含量超過轉爐石的重金屬含量,加上回填深度約22公尺、面積約6
公頃,推估回填物數量高達約400萬公噸,與萬大公司曾運輸的99萬7947.84公噸轉爐石級
配料數量不符,超出的3/4為地主建發公司所備置的回填物,已超出萬大規劃的清理範疇
。
萬大表示,原本公司在歷經4次專業審查會議後,規劃10年清理期程,但環保局未再召開
審查會議及書面詢問審查委員可行性下,逕要求將清理期程由10年劇減為3年,考量場址
回填深達22公尺且夾雜其他非轉爐石之不明回填物,貿然加速開挖移除期程,將增加現場
工安及環境污染風險。
環局:萬大應負清理責任
對此,環保局回應,旗山大林段轉爐石回填案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依法要求建發、萬
大及中聯公司3位清理義務人清理,對方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後均遭駁回,足見3位清理義
務人應負擔清理責任。
環保局表示,萬大為該場址轉爐石的清運者,已於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上訴字
第208、209號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其應負起清理責任確無疑義,萬大既為受託清運者,在
其他清理義務人完成清理前,仍負有廢棄物清理法之清理責任。「環保局會嚴格監督,並
督促萬大公司儘速完成清理,未儘速清理將廢止清理計畫並予以重罰」,至於與其他關係
人如中聯公司等行政訴訟,仍然會持續進行,不會因為啟動清理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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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區大林段農地遭非法填埋近百萬噸轉爐石。(記者陳文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