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常在這附近活動的捧油有沒有注意過
因為車子與行人的綠燈同時亮起
華夏路往榮總路方向
又一堆車要左轉、車子也不禮讓人
覺得是否能修改車與行人的號誌
讓兩者有時間差
比如車子先行10~15秒後行人才亮綠燈
(或是相反也可行)
請問這可以跟哪個單位反應@@?
=====以下為負能量釋放可略過=====
今天下午 (啊!應該是昨天了)
差點在這路口被一個趕著赴O的中年男子給收掉
前陣子也差點被一個開車滑手機的男子給收了
害我嚇到彈開噴了一雙拖鞋(敏捷-10)
這種狀況...應該沒辦法透過報案並以路口監視器檢舉吧@@?
((畢竟只是擦身過 沒真的被撞到))
行人真的要自行檢舉似乎也不容易
好像要同時錄到自身跟枕木紋與車和車牌....
...只是想過個馬路 怎麼這麼困難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