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方:
→ s380914 : 本文6-1,回覆推文1-8 10/11 18:47
原文:10/11 a12141623 R: [問題] 被公車司機丟包,正常嗎?
判決:內文回覆板友推文中有提及"舔性器官之行為",屬違反 1-8
依規定處 退文 併水桶 一 年。
檢舉方:
→ piapiachou : #1VWT_cba (Kaohsiung)2-2 10/12 02:49
原文:10/11 LbXM1027 □ [徵求] 饗麻饗辣折價券
判決:徵求折價券屬違反 2-2 規定 依交易文試用規定 處 水桶 7 日。
檢舉方:
→ goldfishert : #1VWqySoJ 6-14 刻意誤導民眾 10/12 08:43
原文:10/12 a12141623 R: [問題] 被公車司機丟包,正常嗎?
判決:經查法律用語"應"屬"必須"行為,"得"才屬"可選擇行為",且發文宣傳
確實為刻意行為,且內文具引戰意味且具引戰之實,文末亦有不當影射,
依 6-14 處 水桶 7 日 依 6-1 處 退文。合併上述判決共水桶 372 日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