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17247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男竟恫嚇「現在殺警判無罪」 警盼給教訓判決出爐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UDN林伯驊
高雄劉姓男子今年5月涉酒後騎機車,不僅安全帽沒扣,腳踏墊還有啤酒罐,小港警分局
員警見狀攔檢,他不配合酒測嗆警「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
,結果不僅測得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警也辦他妨害公務罪。高雄地院審理後共判
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2次酒駕前科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才執行易科罰金,5月5日下午5點多,在
小港區翠亨南路1間檳榔攤喝啤酒,騎著機車上路,被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劉姓、陳姓警
員見他安全帽扣環沒扣,腳踏墊還有啤酒罐,一攔查果然聞到濃厚酒味。
警方要進行酒測時,劉姓男子突恫嚇「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
」、「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你讓我進去,我出
來什麼都不認人」、「我現在進去關,如果讓我出來...」等語脅迫,咆哮不接受酒測
,員警便警告再不配合將視為拒測,才測出呼氣酒精濃度0.36毫克。
劉姓男子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起訴,辯稱是否構成妨害公務要法院認定;審理時,法
官勘驗密錄器,當時劉稱「現在殺警察就判無罪了」,員警立刻回話「你現在恐嚇我是不
是?」劉停了一下再說「我不是說像殺人,像殺死警察的那個就判無罪了」,警再詢問「
你要殺我是不是?」之後他又稱「有一天我會找到你啦」等語,法官認為已足以對員警造
成心理壓力,產生不安、恐懼感,屬脅迫的行為。
法官考量劉姓男子認酒駕犯行、妨害公務則承認客觀行為,但員警指他未道歉無悔意,希
望給一個教訓,加上屬累犯,依妨害公務員執行罪判2月徒刑,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
具罪判5月,共應執行6月。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