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看到報載高雄的防疫規定。只是不知道對於沒有符合規定的情況,是會開罰或僅僅
勸導?
今天在南高雄的生活周遭看到一些現象:
1.
因為出差跑外勤,中午無地方「外帶至其他地方用餐」,所以我只好在快餐店放在騎樓的
桌椅上就地吃飯。但是這類簡單經營的平價式快餐店,老闆並未將座位(一個桌子可以坐
四位)放置隔板或梅花座;客人只能各自分開坐(那也只有離峰時段可以),但人潮尖峰
時段就又坐滿了肩併肩。
2.
邊吃飯邊眼光往側面前方望去,在又隔幾號(是其他住戶了)的騎樓,幾位老人不戴
口罩,放置桌椅在泡茶聊天。
3.
以及,另外看到在某些市場周圍有個別行走中、背著大塑膠袋裝滿回收物的赤腳遊民,
大概以天地為家也不是戶調可以掌握的;其沒有戴口罩。
這類情況,請問目前市政府規定上是開罰或勸導?
(先請問上一行的情況。了解規定與市府實務作法以後,若有必要則打199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