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ll123 (Erwan)
2021-05-20 21:29:43新聞需有關高雄之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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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會與人接觸的狀況戴口罩,但今天我要去田裡工作,只是在路邊喝水(大太陽下不能喝水我看沒得肺炎先中暑死吧),也被路過的警車開單。四周都是田地,最近的住家也至少有100公尺遠(鄉下庄頭都聚集,其他都田)警察一直跟我說對不起,另外兩個是衛生局的人。感覺就上頭指示看到就直接開不管情形如何我是沒遷怒啦,只是覺得莫名其妙,感覺就趕鴨子上架的政策。我可是還有跟他們說辛苦了
一個人真的不太ok兩個人可以接受戴口罩,但一個人不開窗才可以不戴。
「因為三級警戒,外出時請全程配戴口罩」,按照規定,外出就是要戴口罩,我承認有很多的例子是必須脫下口罩的,但先前這麼強硬說沒有例子,遇到開車的狀況又舉出一堆理由,那其他人就開始反彈。例如前面說的戶外種田,甚至是高勞動工作,說戶外不准飲食喝水,那要這些長時間在室外工作者怎麼辦?修正 但先前這麼強硬說沒有例外重點的確在社交距離,那公園或空間處,四周沒人的情況,脫下口罩喝水喘口氣,然後就被檢舉了...四周沒人的意思是社交安全距離內沒人
記者會不只有發布單人開車不用,還有像chemical0318的例子,工人吃飯喝水不用罰,然後還要先勸再罰,後面這兩點是最近執法被人詬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