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5160102.aspx
依照新聞所述,陳其邁宣佈高雄市在「市場、夜市」的即食性食物
(已經煮好了,夾了立刻就可以吃、不須再烹調的意思吧?)
必須加蓋或加保鮮膜(防止飛沫)云云。
那麼請問,目前防疫規定上,路邊平價的自助餐、快餐店的菜盤,應不應該做類似處理?
(不清楚規定,純發問)
因為這是部份必須外食的市民們日常每天會前往的場合,似乎大部分這類店家目前在
菜盤上還是跟一個月前一樣的情況,直接(無遮蓋)面對人群。
如果規定上需要加蓋而某些店家沒做到,可能就需要市民網友們光顧時問問看老闆(娘)
的意思或反映給市政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