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原文一個半月過去了
內用不少店也開放,隔板似乎也不用了。
郊區一點路邊夜市也不時看到吃東西的人們,
看起來似乎解封/自動解封不少了.......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發現10/5衛生局網站有新的防疫規範QA
https://khd.kcg.gov.tw/tw/news/show.php?num=4774
看到Q2說戶外野餐可以,若是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
眼睛為之一亮,似乎戶外飲食可以了?
這樣有時候在外面去公園吃個便當似乎方便了,
公園除非是涼亭,不然那些椅子的社交距離都很足夠了。
但往下又看到Q5 戶外可以吃喝東西、邊走邊吃嗎?
結果是不行
不能邊走邊吃能理解,
但戶外全不能吃喝,就奇怪了,前面不是說可以戶外野餐嗎?
所以買個吃的找個空曠沒什麼人的公園"野餐",這樣算是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