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關鍵婦人起底!綽號「豆花阿姨」曾教唆丟汽油彈遭判刑
2021-10-15 14:38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被檢警懷疑涉有重嫌的黃姓婦人,今天在警方重兵戒護下,上銬到高雄地檢署複訊。記者
張議晨/攝影
高雄城中城大樓失火釀成46人死亡,被懷疑涉有重嫌的黃姓女子,今早在警方重兵戒護下
,移往雄檢複訊;據了解,黃女前科累累,不僅有多次傷人紀錄,其中10年前還曾因債務
糾紛,教唆青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遭高雄高分院判7個月徒刑。
城中城大樓火警後,檢警全力調查起火原因,其中黃女及男友郭男,因案發當時在一樓曾
發生過爭吵,黃也自承有將檀香丟棄至垃圾桶,不排除是起火原因,兩人被列嫌疑人移送
高雄地檢署複訊。
據了解,黃女有多項包括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取財等前科,曾因繳不出罰金服社會勞役
,因工作態度差、跟督導大小聲等,被建議以後不能再易服勞役,另外,她也在10年前,
被查出曾教唆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
根據判決書,綽號「豆花阿姨」的51歲黃女,2011年12月將機車借給李姓婦人的女兒,對
方無照騎著黃女機車,在前金區河東路169號前撞到停放路旁的轎車,導致黃女機車、自
小客車毀損。
黃女發現機車撞毀後,同年12月22日晚間,帶著多人到李婦住處討賠償,並要求李婦應全
額賠償自小客車損失,但雙方對賠償沒有共識,談判破裂後不歡而散。
不料,黃女事後卻教唆熟識的郭姓、薛姓少年,隔天前往李婦住處丟擲自製汽油彈,造成
住處騎樓地板和鐵門下方燒焦,所幸火勢由鄰居持滅火器撲滅。
李婦報警後,警方經調閱監視器鎖定兩名少年,順利將兩人逮捕到案,但黃女否認教唆縱
火,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一審以罪證不足判決黃女無
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黃女因債務糾紛教唆少年丟擲汽油彈放火未遂,已構成恐嚇犯意
,且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依恐嚇罪判她7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
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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