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推廣教育課程「社工45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本校推廣教育相關規定辦理。
二、招生對象與錄取名額: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對社會工作領域有興趣或在職從事長期照護、安置輔導機構實務
工作者者。
(二)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欲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者或成為符合資格社會工
作人員者(請參考專技高考社工師考試資格)。
(三)錄取名額:每班60人,額滿為止(20人即開班,未滿20人保留開班與否權利)。
三、各期開設課程科目: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工作倫理、社會個案工作、社會政策與社會
立法,每科各3學分。
四、預定上課日期:
第一期:預計110年12月至111年4月期間授課,實際日期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五、上課方式及地點:
(一)網路課程為主、面授課程為輔,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可至本校網路eeClass數位學
習平台收看課程,除了每科各安排54講網路線上課程外,另有安排8小時實體面授課程(
排定2次,面授時間另行通知),均安排在假日上課,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二)實體面授地點:
南部─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436號) 或 旗美商工(高雄市美濃區中
興路二段275號)或 岡山農工,三擇一。
東部─台東市 或 台東縣關山鎮 或 台東縣成功鎮,三擇一。
如因防疫需要,將採線上直播方式面授上課。
(三)每上完二期課程,即安排社會工作實習或社會福利實習,各200小時。
※以上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校保留調整、變更之權利。
六、收費標準:
(一)本課程每學分2,000元,雜費300元,單科學分費為6,300元,4科全修費用為25,200
元,以上費用不含書籍費。
(二)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繳費方式。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分證明書領取辦法:本學分班課程缺席時數達1/3以上將無法拿到學分證明書;
於本課程結束後一個月核發學分證明書。
(二)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依據教育部頒訂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7條辦理:
1.因故未開班或未達開班人數,全額退費。
2.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三)所有課程之書籍費由學員自費。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35l9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