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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愛鳥人士買保育類短耳鴞野放 買賣雙方都被訴
2021-12-08 14:50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發現屬2級保育類動物的短耳鴞,在高屏溪沿岸有觀察記錄,前年11月在高屏溪
河段架鳥網捕獲3隻短耳鴞,愛鳥的黃姓男子,擔心短耳鴞遭人不當飼養,花了4500元買1
隻來「野放」,另名蔡姓男子也買下兩隻,但1隻死亡,另一隻擔心牠受苦,基於信仰讓
牠重歸自然,後來調查局循線找上門,不僅逮捕林男,黃、蔡兩人也因購買保育類動物,
3人被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檢方調查,每年秋冬短耳鴞會遷徙至台灣避冬,主要棲地以濕地、溪床、農耕地等草生地
環境為主,林男前年11月15日起在高屏溪大寮河段架設鳥網,每天定期前往巡視,才剛架
網1天,林男就順利捕獲3隻來台避冬的短耳鴞。
林男將這3隻落網的短耳鴞帶回家中飼養,後來透過LINE向網友兜售,台北黃姓男子因熱
愛猛禽,擔心短耳鴞被不肖人士購回飼養,可能會遭遇不測,花了4500元向林男買下一隻
,得手後再到濕地將牠野放。
另名台中的蔡姓男子,看到林男兜售短耳鴞的訊息,主動私訊以8400元買入兩隻,但其中
一隻飼養期間體弱病死,另一隻蔡男擔心牠也會碰到一樣的狀況,篤信宗教的他基於信仰
讓牠重歸自然。
後來調查局航業處發現林男兜售捕獲的短耳鴞,發動搜索,在查扣林男的手機裡找到他向
黃、蔡兩人兜售短耳鴞的訊息,雖然3隻遭捕的短耳鴞2隻已放生、1隻身亡,黃男、蔡男
也坦承向林男購入短耳鴞,全案偵結,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3人起訴。
備註:
https://ebird.org/species/sheowl?siteLanguage=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