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陳菊挪用氣爆善款 曾銘宗、許淑華、陳麗娜獲不起訴
2021-12-21 10:19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許淑華及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質疑總統府陳菊秘書長於高雄市長任內
挪用氣爆善款。陳菊對3人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是3人是就可受公
評之事的合理質疑與評論,今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針對高雄氣爆善款遭濫用問題,許淑華等人於2019年9月間開記者會,指不只有氣爆善款
拿去買文書用品、繳電話費、買媒體通路,更有些善款被拿去支援觀光局活動,甚至招待
屏東縣觀光局人士前往大阪旅遊,痛批高雄善款竟然成了陳菊的「小金庫」。
陳菊則在臉書發文,強調高雄氣爆善款的核銷,是由市府內部及會計單位層層嚴格審核,
再送往善款管理委員會審議,並經不同政黨執政時期的內政部、衛福部等中央單位查核,
不能恣意挪用,更不是所謂她個人或市府的小金庫。
檢方調閱相關函文後,曾銘宗等3人依其身為民意代表監督時政職責,就本件高雄市政府
可受公評施政措施所為質疑與評論,堪認尚屬是為公共利益而基於善意且非無稽,相關言
論縱尖酸苛刻充滿批評意味而令人不快,仍難認符合妨害名譽構成要件。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許淑華及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質疑總統府陳菊秘書長於高雄市長任內
挪用氣爆善款被告妨譽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給予3人不起訴處分。圖/本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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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7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