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下午好,
這裡是高雄板 wuyiulin。
昨天的水桶文
#1Y7ogGDT (Kaohsiung)
大家可能對 6-1 的部分有點疑問,
我來為大家說明。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刪文、水桶、退文。
我之前的立場是分為 1.族群 2.個人
就族群的方面,我之前認為沒有任何一個人能代表任何族群。
所以在這方面從寬,
基本上任內沒有做過任何 6-1 對於族群的判例。
但是近來高雄板風氣很微妙,
不曉得為什麼總是在高雄板會有罵高雄人的。
(昨天有篇文章更甚把鳳山人拿出來罵。)
我與 A板 討論過,
目前我的立場會把高雄人放入比較嚴格的群族判定。
但基本還是從寬。
其他族群保持不變,從寬處理。
個人的部分還是以當事人來檢舉為主。
高雄人族群判例可以參考:
#1Y71E75K (Kaohsiung)
simony 與 1861128 的推文
其中 simony 的程度我就會認定違規。
以上,希望大家能更加友善。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