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棒隊員口角挨罰更火 衍生淋溼隊友釘鞋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3-12 1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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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棒隊員口角挨罰更火 衍生淋溼隊友釘鞋、互毆、打到腦出血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年3月12日
媒體:自由時報
作者:黃佳琳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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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高市某國小少棒隊練習時,兩名小球員發生爭執,阿榮(化名)駡阿邦(化名)被教練聽
到被罰跑操場,阿榮心懷怨恨,練習結束後把阿邦的釘鞋拿去洗手台淋溼,阿邦上前阻擋
,兩人爆發肢體衝突,阿榮被打到腦出血重傷送醫,阿邦和他媽媽被法官判賠87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9年11月9日下午2點多,高市某國小少棒隊到高市勞工壘球練習場練習時,
就讀小六的阿榮和阿邦起口角爭執,教練趕來排解時,聽到阿榮隨口駡了一句髒話,於是
處罰他去跑操場。
當天下午5點多結束練習,心懷怨恨的阿榮趁阿邦不注意,拿著他的釘鞋去洗手台準備淋
溼,阿邦見狀立即上前阻止,兩人爆發肢體衝突,兩人一路從廁所洗手台打到球場休息室
,阿邦飛踢踹倒阿榮後,再把阿榮抓去掄牆,導致阿榮頭部外傷合併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
、腦部語言區及平衡感受損。
阿榮的父母不滿提告傷害罪,但因兩名少年未滿12歲,高雄少家法庭以少年事件處理法不
再介入兒童非行為由裁定不付審理,阿榮父母另提民事求償,要求阿邦的父母要付37萬餘
元的醫藥費和50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邦的父親說自己早已離婚,不負阿邦的管教和養育責任,阿邦母親則
願意負擔醫藥費,但認為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太多,強調自己月收入只有8千元,而且阿
邦從國小三年級參加棒球隊後就住校,自己很難管教到他,請法官酌減金額。
但法官認為,阿邦平日雖住校由球隊教練照料,但假日仍會回家和母親同住,教練的角色
與老師無異,難以取代父母的地位,因此認定阿邦母親有教養監督之責,判阿邦和母親要
賠87萬餘元;而阿邦父親因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交由母親,父親已無監護責任,判他免
賠這筆費用,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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