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意外某人私人群組的事情得以貼到版上討論
但既然符合高雄點 想對事件本人的回覆提出點疑問
這位不斷自稱壽司羊的壽司羊
在文中澄清已將"小明"(即肇事者)踢出群組
而當初沒有踢出群組的原因
「不過原本是想,
既然當事者都握手言和,
就暫時繼續觀察。」
這裡喜愛自稱壽司羊的壽司羊口中的當事人
就是對話截圖中的"陳小明"(騷擾者)與 Yicing(被騷擾者)
問題是,自開頭原文ravers的控訴來看,
你的回覆是干他們兩個屁事啊?
來看看ravers原本欲控訴的情事:
昨天這個小明又騷擾了一個女生
有人仗義出來指責這個小明性騷擾
結果壽司羊今天竟然是把那個人踢出群
短短三句話,出現了4位人物
1.小明 角色:騷擾者
2.女生 角色:被擾者
3.有人 角色:吹哨者、控訴者
4.壽司羊 角色:執法者、自我第三人稱者
小明跟女生發生的事僅只為事件的背景
真正事件的核心是
執法者將吹哨者判處死刑 壽司羊將檢舉者踢出群組
即鄉民常戲稱的"解決有問題的人"
這核心事件在習慣自稱壽司羊的壽司羊的重複循環道歉文中隻字未提
唯一有沾邊的地方是:
跟這次跳出來為苦主維權的朋友說聲抱歉,
目前封鎖已經解除了。
意思是當初檢舉者被你封鎖加刪除了是嗎?
封鎖後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用了嘛!
如同陳小明曾說的:
「重點就是先給羊一個面子」
面子這麼大,似乎是火上加油了
不得不說這篇道歉文真的跟你食記一樣呢!
除了壽司羊,僅剩壽司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