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l193 (丁丁)
2022-04-01 01:09:21上一篇有人提出了部落客寫在ptt 美食版的業配價位是2500。
之前不是有常貼食記的版友,來這裡利益揭露說「這些連到他部落格的流量
換算成google廣告,也才 25元一年 之類的」
你們以為這樣就不是廣告嗎?
因為他們不是賺這個!
那些看起來很勤勞貼食記的人,是真心分享嗎?
當他只把文字複製貼上來,相關的圖片要你連到他的部落格網址才看得到
你的那些流量,轉化成他部落格中的「每日觀看數」
這些就是商業合作上,談業配價位的籌碼啦!
部落格食記算不算廣告?版主一直說不判,因為高雄人民以食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