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市6樓以上公寓大廈一年內未成立管委會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22-04-21 19:16:26
高市6樓以上公寓大廈一年內未成立管委會 將依法開罰
2022-04-20 08:52 聯合報 / 記者
王昭月/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即日起實施,6樓以上公寓大廈,一年內強制成立
管理委員會或推舉管理負責人,經輔導仍未按規定執行者,將對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將
處最高5萬元罰鍰,未依規定報備者則對管委會主委等員處最高罰3萬元。
城中城大火事件過後,高市自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全面要求老舊公寓落實公
安,此自治條例4月19日起公告實施。另今年元旦起開始受理8至15樓集合住宅(H-2類組
)辦理的公安申報,全市4千多棟已完成7成3131棟,可獲全額補助,申報日期至4月底止
,尚未申報的公寓大廈可把握機會。
工務局長楊欽富表示,工務局將針對1995年6月29日(含當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6樓以上公
寓大廈公告分類分期分區,一年內強制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加速正常運作,提
升住戶居住品質及安全;同年6月30日後取得建造執照的6樓以上公寓大廈,即起一年內需
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經輔導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舉管理負責人,會對專有部分
區分所有權人將處最高5萬元罰鍰。未依規定報備者將對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
或管理負責人處最高3萬元罰鍰。
工務局並表示,複合用途大樓內的營業場所若已停業或歇業,管理權人仍應依消防法規定
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申報,如有阻礙或規避消防安檢,或未依法辦理消防安全設備
定期檢修申報的大樓,將處管理權人最高5萬元罰鍰。
工務局表示,工務局已有2個輔導團隊可協助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北高雄(鼓山
、三民、左營、楠梓、橋頭區以北) 輔導廠商為「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
」,連絡窗口為蔡總幹事(0933313814);南高雄區(苓雅、前金、新興、大社、大樹以南
) 輔導廠商為「台南市物業管理發展協會」,連絡窗口楊協理(電話:0912989421),或電
洽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第六課黃先生(3368333轉242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252231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2-04-21 20:43:00
要罰誰?不繳罰款會怎樣?
作者: blueguardian (布魯貓)   2022-04-22 09:04:00
市府嘴砲的,專有部分要罰,一戶一罰我聽他嘴砲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2-04-22 12:03:00
有種每戶屋主都罰三千以上,可連續開罰,我就相信高雄市政府有認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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