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 6-14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22-05-25 01:46:19
因為檢舉了這條 發現版規似乎有個不小漏洞
例如 大師兄說在座各位都是垃圾
A檢舉大師兄 A得拿出在座各位不都是垃圾的證據
否則 這檢舉無效
痾..這不是讓這條版規廢掉了嗎?
要怎麼證明至少一個人不是垃圾? 在電梯放屁算不算?
應該是講的人要證明他說的是事實吧?
否則大家都可以針對難以證明的方面(例如私領域)
或者根本不存在的數據講各種屁話
因為很難反向證明啊...
像我檢舉 #1YXD-_a4 nerst0802 6-14
他說歐盟法國英國莫德納打兒童打上億了
要我舉反向證據 重點歐盟3月開始打 英國4月
(法國根本包含在歐盟裡 不懂是這傢伙不知道這點還是怎樣 要特別提法國)
很難簡單證明這傢伙在瞎扯啊 因為數據都沒出來 然後我不是譚德塞吼
我可列出歐盟人口數4.4億 英國人口6千萬 加起來約5億
歐盟年齡中位數落在42歲 英國則是40歲
簡單算一半人口小於40歲 就2.5億好了
0~40歲有2.5億
就算施打率100% 
說整個歐盟加英國6-11歲施打人數有可能破億?
我他媽覺得根本胡扯
問題 我只是要檢舉這傢伙說的非事實
明明是他在瞎扯 為什麼搞得像我在被罰寫論文啊
希望版主們針對這點討論一下
是否改為被檢舉者必須證明自己所講的話是事實
但 如果事後證明的確是事實
換檢舉者該被水桶 來避免亂檢舉
謝謝

附上完整版規
6-14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違規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則加重懲處(參考7-9)。
遇特殊期間*,將從嚴執行並調整至「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
此部分將由板主公告開始與結束,結束後將恢復原本規定。
※特殊期間:如選舉或其他足以影響秩序的事件
※檢舉時檢須檢附證據,版主收到檢舉方證據後,須要求被檢舉方檢附證據;
經版主提醒要求證據後,仍未在24小時內補上,板主有權不受理該方證據。
※版主宣判時需檢附雙方證據,以正視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