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我的狀況吧
我是道地的鳳山人31年的人生
不再鳳山 大概4年左右(總和去普門讀書 住院 去澎湖住 住康家的時間)
我去年年底 要離開康家 大概9月開始找房子
因為一個人住 本來想說回高雄租個套房
結果找一找 套房都超貴
大概就是一坪1千2
那個人空間換算6坪 大概就是7500左右
然後很多水電計價都亂計(反正就是房租坑 這些也坑你)
找了幾間 說真的 只能說 房租不便宜
所以找了幾間 問了幾間 都沒下文
後來我朋友的房子要租 問我有沒有興趣
因為地點不錯(在我老家後面而已)
然後也不用熟悉新環境(住了20多年的國宅社區)
就租下來了 雖然是五樓(爬樓梯)
不過格局跟老家差不多(只有有些窗戶位置不太一樣 但是浴室廁所房間的位置都一樣)
大概20多坪吧 租金多少 就保密了 水電收單自繳
然後當我要租的時候 房東跟房東太太就在幫我問租金補貼的事情
因為我本身是身障
後來我去申請補貼 也過了
上個月月底 第一筆補助就下來了(1個月3600) 換算下來 房租一個月連4000都不到
說真的 說補助用不到的人
我覺得是沒申請 或者不需要的人吧
像我這種住外面的 3600 真的不算少
而且他現在還擴大補助金額
怎麼會說沒用........ 真的想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