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三年前,2019年的十月,地點在鼎強街和鼎金後路的十字路口有發生一場車禍。
情況大概是,與我同個行徑方向的左前方有一台機車,到十字路口中間的時候對方機車開
始減速往左偏(當時判斷他要左轉),然後左偏到一半,對方突然直接改為右轉,
當時因為太靠近,所以看到對方突然往右邊切時我就馬上急煞,
最後是差點碰撞到但是沒碰撞,但因為我瞬間煞車力道過猛,最後重心不穩自摔,造成手
腳擦傷和挫傷,當時因為覺得是小傷且有緊急的事,一時糊塗沒報警和叫救護車,但後來
幾個小時後傷口開始越來越疼痛和有出血的狀況。
對方是兩個女生雙載,看起來應該是學生,滿年輕的,然後在文藻附近發生的,所以猜測
有可能是文藻學生,騎的機車沒記錯的話應該是GP125。
車禍發生後,因為我人和車倒在十字路口,對方兩個女生站在路邊,沒過來幫我(沒碰撞到,所以對方人車完全沒事),所以我
自己起身把機車牽過去找對方,對方坐後座的女生沒說要不要報警,但是有問我要不要送
我去醫院,我那時應該大意上是說「傷勢不嚴重,應該不用。」
我當時有跟對方說「我剛看你是先左轉再右轉」,對方(坐在後座的女生)有說「所以要
先看後照鏡才能轉」(當時沒聽清楚,所以不確定對方是不是這樣說),後來我跟對方說
「就這樣吧」,坐在後座的女生跟我說「對不起」,我就上車騎走了。
後來滿後悔當時沒報警和去醫院,但因當時那段時間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和煩心,所以後來
也沒去處理這件事情。
事後自己買藥每天處理傷口大概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到現在手和腳也都留下疤痕。
當時後座的女生有詢問騎車的女生要不要送我去醫院,騎車的女生沒有說話,態度很消極
,也沒有關心我的傷勢以及留電話給我,最後離開的時候也沒跟我道歉,只有坐在後座的
女生有跟我道歉(後座的女生看起來態度好很多,但實際騎車的女生態度很消極,給人的
感覺就是都在擔心她自己會不會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是當時騎車的女生或是後座的女生,可以的話,麻煩和我連絡(我當時騎灰色的GT125
,戴紅色的3/4罩安全帽,2X歲男生),事情過了快三年,我也無法追究,我知道當時我自
己沒選擇報警我自己也有很大的錯,但可以的話,希望騎車的女生至少能給我一個道歉,
或是不確定是不是你的也可以訊息確認(站內私訊我或是寄到我的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