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高雄市區很多科技執法路口,因為輕軌的關係!所以會有很多告知閃右轉燈才能
右轉(並非綠燈就能右轉)
但今天在苓雅區凱旋二路/三多二路(南向北)
這個路口時,我很納悶一件事情
快接近路口時會有雙白實線,只有中間那個直行的車道有機車的優先停止區
所以照道理說要直行的機車如果被中間車道的第一台車輛擋住了!
所有的機車只能排在第一台汽車後面這樣對吧...
兩旁左右轉都沒汽、機車的情況下也無法繞過汽車再騎去機車優先停止區域匡內,否則又
會被科技執法抓「跨越雙白實線」
再者,也是會很多從右側的右轉彎車道直行前進,這條又是「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
那邊車流量頗大,這樣子到底要怎麼罰?
有人被罰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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