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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返台隔離被當人球還挨罰10萬 高市府未全力協助..法官撤罰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4-05
媒體:聯合報
作者:張議晨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邱姓男子疫情期間自陸返台,沒錢住防疫旅館,想要去集中檢疫所隔離也被拒絕,後來竟
被以違反防疫規定為由,開罰10萬元,邱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政府沒有協調邱男
檢疫,判決撤罰,高雄市衛生局不滿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市府再敗訴。
邱男在大陸湖北居住12年,2020年7月15日,從大陸經澳門搭機回台,填寫完居家檢疫通
知書後,原本想入住防疫旅館,卻因身上現金不夠,想要回高雄老家隔離,因胞兄早已將
他除戶,也不願意讓他回家,想前往集中檢疫所隔離也被拒絕。
後來邱男在防疫人員建議下,填寫高雄老家戶籍地當隔離地點,邱男以為48小時內都可以
更改地址,於是依照檢疫人員建議填寫戶籍地,結果入境後打給1922防疫專線,四處求助
政府部門卻被踢皮球,在機場滯留2天,才由母親匯款3萬元,讓他可以入住旅館隔離。
沒想到邱男才剛入住防疫旅館1小時,就被防疫人員依他違反防疫規定,強制送往汐止集
中檢疫所,高市衛生局更對他開罰10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主張,邱男在居家檢疫通知書把居隔地址填寫旗山老家,但他卻是在防疫旅
館進行居隔,認定他「沒有到指定地點做居家檢疫」違反防疫相關規定。
邱男不服,認為他入境時已把自己的難處告知防疫人員,但卻始終得不到政府協助,他認
為錯不在己,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10萬元罰單。
但高雄市衛生局反駁,稱邱男入境時自己沒先申請防疫旅館,後來填寫要回戶籍地進行居
隔,也沒按規定回到戶籍地,自行入住防疫旅館,直到被他們查獲才移送集中檢疫所,邱
男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原本可以加倍開罰,但考量他的情況,已降低他的罰款金額,用法
沒有違誤。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邱男戶籍地里幹事作證,發現邱男入境後,曾多次找里幹事協
助,最後才由里幹事協助找到母親匯款,讓他住進防疫旅館,結過住進旅館1個多小時,
就被認為違反規定強制帶離。
里幹事稱,他曾為了邱男詢問相關承辦人員,結果沒有得到確切答案,事後得知邱男被強
制送往集中檢疫所時,還曾告知高市衛生局人員,說這樣不太好,人家可能會有意見。
法官認為,邱男無法回到住家隔離,是因為家人反對他入住,符合工作指引所規定的集中
檢疫之第四類對象,但市府和疾管署人員卻未全力協助邱男解決問題,反而逕行開罰,於
法有誤,判決撤銷這張罰單。
衛生局不服雄院行政庭判決上訴,高高行審理後,合議庭認為,依集中檢疫工作指引所定
適用對象,地方政府有查證及協調權限,可向疾管署申請集中檢疫,但市府未全力協助,
開罰有誤,駁回市府上訴,全案確定。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反正我先開罰啦
有什麼爭議或不滿你儘管去提告吼
如果你提告勝訴我再上訴吼
我上訴被駁回 全案確定之後就沒事啦 大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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