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請注意前鎮五甲性侵國中女生的補教老師

作者: nccuer (Destination? Nowhere)   2023-06-20 1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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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當事人請勿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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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這段過往,是想提醒所有家長,保護好自己未成年的子女,因為憾事往往是最親近、
最信任的人造成的。
我當年13歲,持續整整3年。而那是一個連女生因被強暴而懷孕,都可能被自己父母逼著
嫁給強暴犯的年代。
那並不是個單一的偶發事件,而是相當漫長的一整個時期,跨越我大半青少年時期的階段
。上國一開始,上高一結束。
當時的高雄,是典型的升學主義至上、保守台灣南部社會。老師和醫生,在傳統上被視為
兩種最神聖不可動搖、不可挑戰的權威性職業身份。誰能料到幽默風趣的補習班數學名師
會如此?
老師總是特別照顧我,讓我的學習進度超前一般的同學,因此能常在其他師生都離開補習
班之後、或假日補習班還沒開門之前,進行一對一的數學指導,結束再騎車或開車載我回
家,讓我的父母對他既放心又心存感激。
年幼而愚鈍的我,第一次察覺到老師有點奇怪,是在老師帶我騎車外出買餐食,坐在機車
上等待時,老師突然用手掌蓋住我的手掌,十指交扣,若無其事地說話。我很疑惑為什麼
老師要這樣。
不久後某天,也是在補習班四下無人之際,老師突然把我壓在牆上強吻我,他的舌頭在我
嘴裡像深海蛇怪般到處亂竄亂鑽,我的臉上全是惡臭的口水,噁心透頂。這一切來得太快
太突然,我嚇呆了,完全不知作何反應,心想這應該是一場夢吧?不是真的吧?
殊不知這只是個開始。往後我做了一場又一場的惡夢,一場比一場更黑暗的夢,就這樣做
了三年。
某天,我被老師載到汽車旅館。在床上我很害怕,沒有說話,只有流淚。對方逞慾後,一
邊用手抹掉我的眼淚,一邊說:「好可憐,痛得都哭了,是第一次吧?」
對,我沒有拒絕。
有沒有誰可以來教13歲的我怎麼拒絕?
有沒有誰可以來教我?有沒有誰可以來救我?
這天後來的畫面我不記得了。
爾後的三年間,數不清次的拉下補習班鐵門獨處。帶我進某間教室,鎖門,把我的下身衣
物脫掉,在地上對我逞慾。
也有記憶是:老師叫我和他坐在樓梯上,他從背後環抱我,一邊手伸進我的上衣裡、解扣
、搓玩我的胸部,一邊若無其事地說著無關緊要的日常。記得有次他說過:他的同學朋友
事業有成之餘,都在打高爾夫第19洞。當時我聽不懂,只是一直記著;長大之後細思,才
明白其意。
或是進行一對一數學指導的時候,他從我身後環住我,右手在教科書上寫著算式,左手伸
進我的內衣裡搓揉我的胸部。
每一次,我都呆若木雞,沒有任何反應,無法有任何動作。每一次。
我不是沒有求救過,我曾試圖向同補習班、我信任的理化老師,試探性地透露了些蛛絲馬
跡,但隨即遭到嗤之以鼻,我就退縮了。對啊,我說了誰會相信?一定都是我的問題。
至於父母,更不可能向他們求援,因他對我課業上的幫助甚大,我父母非常信任他。在市
話還沒被手機取代的年代,他時常打電話來我家,動輒就和我母親聊上二三十分鐘。甚至
他後來還去參加我舅舅的告別式。以上種種,都讓我父母覺得我真的遇到了一位很關心我
、很為我著想的好老師;實則他是為了取信於我父母,也為了掌握我所有的行蹤作息動態

他與我當時就讀的國中學校主任、老師關係都維持得非常好,常以傑出校友的身份出現在
校內,和學校老師打打籃球講講垃圾話,還有向學校老師打聽、「關心」我的狀況。
在我的父母與全校師長都對他如此信任的情況之下,小小年紀的我,根本求助無門。
在當時的那個小地方,競爭不像台北那般激烈,國中三年來每一次段考,我都是全校第一
名。因此那位老師藉著幫我免費補習數學,一方面發洩獸慾,一方面把我視為招牌以招收
更多同校同學,建立他的補習班事業。
當時的我告訴自己,我一定要考上雄女,屆時我的階段性升學任務就完成了,滿足所有人
對我的期待了,可以去別的地方補習了,可以脫離這人的控制了。這是當時我唯一能想到
的脫身之道。
進入高雄的第一志願之後,我總算脫離了這個老師。母親問我怎麼不繼續在那裡補習就好
?我說雄中雄女都在火車站補習,我也要去火車站補習。後來家人還問我怎麼不懂得感恩
,都不回去探望老師?我無言以對。我只想逃離這個人,飛也似地逃離,逃得越遠越好。
後來的我,高一開始出現憂鬱傾向,高二高三因此時常沒去學校,曠課率高到幾乎快畢不
了業,當時身旁大人們一直不知何為肇因,只是責怪我為何逃避現實;學校輔導老師、精
神科醫師、心理諮商師,也沒有人問得出真正的原因。
想起老師曾經對我說:「你看我們這樣像不像《魔女的條件》?」我心裡想操你媽誰跟你
魔女的條件你去吃屎吧,師生戀這三個字我他媽看到就覺得噁心反胃。我已經恨你恨到早
就在心裡拿刀朝你胸口捅了千千萬萬遍了。
從國一開始,我就在學校談戀愛交男友,到國三從沒間斷。當時的我是學校風雲人物,因
此我的戀愛全校師生盡知。其實我的動機無非就是想讓這個人知道「你看我有同齡的男朋
友,我一點都不喜歡你,我真的非常厭惡你。」
現在想來,這種自以為的反撲,看在他一個大人的眼中,不過就像是獅子已到手的獵物,
奮力在做著徒勞的垂死掙扎,很可笑吧?可是那是當時的我,對於他的控制和利用,僅僅
能做的自以為的一點點反抗。
最可悲的是,由於經歷過這三年長期的性侵害,導致後來長大過程中遭遇各種襲胸、襲臀
等無數次的性騷擾,我居然麻木到都沒有什麼感覺。成年以後,身心症狀也不斷地反反覆
覆。
林奕含a.k.a.房思琪,當年是高中生,曾自白她喜歡老師,尚且以死明志;我當年是國中
生,我非常清楚、並說過「我不喜歡老師」,我常覺得我能活到現在已是奇蹟。事實上,
無論學生喜不喜歡老師,都不是性侵害未成年孩子的藉口,何況這位老師長我18歲,當年
就已有妻小。
以上的種種事實敘述與細節畫面,相當令人難以置信吧?可是它確確實實在一個小孩身上
發生。這個小孩的故事,現在也許正發生在你我的周遭,也許這小孩是正在看這篇文章的
你/妳。
我已與律師、民代、各個相關基金會等單位聯繫,並已通報高雄市社會局。至於法律部分
,因年代久遠且無留下證據,已經超過性侵兒少的法律追溯期20年。
但20多年後的今天,這位老師與補習班仍在執業中。主要招收的學生範圍,在高雄市前鎮
區籬仔內、崗山仔地區的瑞豐、瑞祥、英明國中,擴及鄰近鳳山五甲地區的鳳甲、五甲、
鳳西國中。希望附近的家長們多注意,慎選補習班,不要輕易相信身邊親近的人,多留意
孩子的身心狀態,保護好自己親愛的孩子,別再有令人心碎的故事發生。
其實現在的我非常自責,過去20多年來我的默不作聲,後續是不是導致了更多孩子受害。
如果你/妳也曾經被同個人侵犯,甚至正在經歷著,我知道你/妳和我從前一樣害怕,但是
你/妳並不孤單。請聯繫我,我們一起想辦法看看能怎麼做,好嗎?
為了愛我的和我愛的人們,我知道我只會更勇敢、更堅強。這一切都打不倒我的!
[註]
刑法第222條的「強制性交罪」規定,性侵未滿14歲男女,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24之1
條的「強制猥褻罪」也規定,對未滿14歲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
意願方法猥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現行刑法第80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訴權都是20
年。
[律師友人再補充]
現在性侵兒少的追訴期其實是30年,但95年有修過法,修法前是20年,這件事發生時是適
用20年。故此案確實已超過法律追訴期。
現在適用30年的是性侵未滿14歲兒少判7年以上,代表最重本刑是15年,所以適用最重本
刑10年以上的30年時效。
#MeToo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3-06-20 20:35:00
高調
作者: mosqutiolamp (捕蚊燈)   2023-06-20 23:09:00
不講明根本害死其他人
作者: emeraldtable (閒雲野鶴)   2023-06-21 09:13:00
讓補習班狼師紅,居然對小孩下手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3-06-21 11:03:00
快爆文 高調
作者: KonbanDododo (@(-u- )@ ドドド)   2023-06-21 17:14:00
幫高調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3-06-23 07:34:00
不就講個名字 很難?怕被告才用影射喔?直接指名道姓讓大家確定兇手啊影射來影射去誰知道是不是想趁風潮紅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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