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女大生超車自撞路樹!臉部變形亡 父母怒

作者: medama ( )   2023-06-26 16: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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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56617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大生超車自撞路樹!臉部變形亡 父母怒告高市府獲賠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6/25 15:36
媒體:tvbs
作者:記者 林炫均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一名19歲的應姓女大生,2年前騎車行經阿蓮區的道路,打算超車前方的腳踏車,卻因
路旁路樹樹幹歪斜,不慎自撞路樹,導致面部變形,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家屬悲痛欲絕,認
為高雄市政府沒管理好,求償559萬多元。高雄市政府反駁,提證據指出,應女超車時自身
有違規,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同其說法,但欠缺養護仍是事實,判市府仍得賠償44萬元。
判決書指出,110年4月23日上午7點多,19歲的應姓女大生,騎車沿著阿蓮區民生路由北往
南方向行駛,準備超車前方的腳踏車時,因道路旁路樹樹幹歪斜,向內超出路面邊線,應女
沒注意到,從對方右側超車時,臉部直接撞上樹幹,導致其臉部變形、顏面骨骨折、神經性
休克,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應女父母認為市府管理不當,提出國賠遭拒,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59萬餘元。高市府
開庭時指稱,否認路樹入侵影響行車,反指應女要超越腳踏車時,從右側超車偏離車道,違
規在先,加上其本身就有超速,才會發生憾事。
法官勘驗監視畫面,確認應女超車時的確有違規,且該路段限速40公里,當時應女的時速達
56公里,但路樹確實有部分樹幹侵入車道,影響公眾通行,高市府養工處作為管理單位有疏
失,判高市府須賠償292萬餘元,但肇責分析,責任多半落在應女身上,養工處僅有8%責任
,計算後僅須賠44萬元,可上訴。

5.心得: 須至少50字。
一名19歲女大生因超車時不慎撞上路樹而不治身亡,是一場悲劇事件。家屬認為高雄市政府
管理不善,要求巨額賠償。然而,法院在一審中認定女大生有違規行為,且路樹存在侵入車
道的情況,導致公眾通行受阻。雖然市府被判需賠償,但責任主要歸咎於女大生,市府只承
擔了8%的責任。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在行車過程中應遵守交通法規並保持警覺,同時也強調
管理單位在道路養護上的責任。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3-06-26 17:09:00
省錢板的板主這樣???連別人在噓文都不知道別人在噓什麼,口憐沒辦法還是很多人在右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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