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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7/7456516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巷弄違停多 「消防車怎過?」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9-22
媒體:聯合報
作者:聯合報/ 記者王勇超、林保光/高雄報導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巷弄違停多 「消防車怎過?」
2023-09-22 02:23 聯合報/ 記者王勇超、林保光/高雄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21/realtime/25374328.jpg
高雄市三民區的狹小巷弄,被居民當成免費停車場,造成往來車輛通行不易。
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雄巷弄違停亂象多,讀者向聯合報投訴,小巷常見路邊停車、擺放盆栽,路幅更小,包
括楠梓土庫地區及三民區鐵道一街、有光路、臥龍路等巷子因未畫紅線被當成停車場,汽
車會車不易,更擔心發生火警消防車怎麼通過?有里長認為,巷弄停車位不足,很難停車
,有居民停自家門前常遭檢舉被罰,市府應先設法解決。
高市多處巷弄未畫設紅線,居民會把車停在靠近巷弄口造成視線死角;也有部分巷弄因畫
設紅線,居民會把機車停在紅線外的水溝蓋或水泥地。三民區寶盛里長任天霸無奈地說,
巷弄停車位不足,居民停自家門前也遭檢舉,市府應設法解決。
高雄市議員黃香菽說,交通局應找適當地點設置停車場改善停車位不足問題,再輔導民眾
停放合法停車格,還給巷弄順暢空間。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把車停到水溝蓋上,但水溝蓋屬道路附屬設備,停放就是
違規;未畫紅線的道路如有車輛停在路旁或轉角處妨害人車通行,可報警處理,由警方確
認有無違規,若聯繫不到車主移車,會通知交通大隊拖吊排除。
警方說,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
臨時停車,可罰300元至600元,接送未滿7歲兒童或行動不便者上、下車,臨停不受3分鐘
限制。另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或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處停車,可罰600元至1200元。
高市交通局說,法規上未明定小巷內需畫設紅線,且每條巷道的車流及路幅寬度不同,交
通局會依照民眾反映,邀警方、里辦公處、消防局辦理會勘,研議畫設禁停標線。
5.心得: 須至少50字。
針對高雄巷弄違規停車的問題高雄市政府應該加強取締避免消防車開不進去,
汽車的停車問題是汽車車主在買車之前就該自己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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