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板規更新及重大告知 請詳閱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4-05-06 22: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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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到爆
大家可以閱讀一下留個東西
又經歷了一百多次檢舉
檢舉區爆文需要更新一下
趁這次機會順便更新一下板規
近期可能會辦一次新板主選舉
沒意外我下半年跟明年會有點忙
這個板的水量其實一個人也有點忙不過來
下列板規沒問題,或是有什麼需要新增的歡迎討論。
原則上以公告一個禮拜後正式變更後啟用。
目前仍以現有板規做檢舉及處分。

1-1 高雄板為地方版,發文內容須與高雄各行政區有關,
不具高雄點的文章則以刪文處置並警告。

1-1 高雄板為地方版,發文內容須與高雄各行政區有關,
不具高雄點的文章則以刪文處置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桶得併處退文。
預防亂板。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違者刪除並警告。
簡陋定義:空白文、無故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違者刪除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桶得併處退文。
簡陋定義:空白文、無故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
預防亂板。

1-6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併退文處理。

1-6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人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一年併退文處理。
將1-6保護對象自PTT使用者延伸至現實人物之隱私權,並加重懲處時間。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違者水桶併刪除文章。
增加2-4之處分

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有價票券作為交換物。
包括但不限於各式娛樂、交通、旅遊、餐飲等禮券
(如:現金禮券、運動券、提貨券、洗車券...等等)。

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有價票券作為交換物。
包括但不限於各式娛樂、交通、旅遊、餐飲等禮券
(如:現金禮券、運動券、提貨券、洗車券...等等)。
文章或推文以刪文併警告處理。
明確處分規範。

2-12 交易相關文章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規定事項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環境用藥、農藥(依環境用藥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2-12 交易相關文章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規定事項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6-9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合併水桶併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7-9 明知故犯者定義:
經板友提醒後開始計算,若未能於24小時內在文末新增澄清
或推文回覆澄清,則視為刻意行為。
罰則以7-1水桶天數兩倍論處,至多永桶。
*文末澄清須保留原文做對照,若澄清後有修改原文,則同樣視為刻意違規

6-9 惡意違規,同板規多次違反,板方得合併水桶併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明知故犯太語焉不詳,以惡意違規及經懲處後仍觸犯同板規替代
原7-9廢除。

7-6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倍水桶時間。
7-7 主帳號已受處罰,卻透過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發言,視為同一使用者,
板主可斟酌依情節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另主帳號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
主帳號及分身帳號的水桶時間依板規7-1累進罰則加十倍處份。
7-8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判罰者。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的不同帳號,透過不同帳號規避板規的各項情事,
雖嫌疑帳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
經帳號部判定後,所有帳號皆得加倍之處分。
7-8.1 依照#1Zi6_RqD (BoardAnnouce)板務部公告,多重帳號之判定除送帳號
部審查外,得由板方自行蒐證併附上多重IP之證據進行相關辦理,被檢舉判定
者得依板務部公告之辦法個別向小組及帳號部申請申訴或帳號審查判定。

7-6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依照#1Zi6_RqD (BoardAnnouce)板務部公告,多重帳號之判定除送帳號
部審查外,得由板方自行蒐證併附上多重IP之證據進行相關辦理,被檢舉判定
者得依板務部公告之辦法個別向小組及帳號部申請申訴或帳號審查判定。 。
7-7 主帳號已受處罰,卻透過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由帳號部或板方判定)發言,視為同一使用者

處主帳號水桶期間加倍,分身帳號處等同主帳號之水桶期限。
另主帳號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
分身帳號的水桶時間以加十倍處份,主帳號處分亦同。
廢除 7-8.1 依照#1Zi6_RqD (BoardAnnouce)板務部公告,多重帳號之判定除送帳號
部審查外,得由板方自行蒐證併附上多重IP之證據進行相關辦理,被檢舉判定
者得依板務部公告之辦法個別向小組及帳號部申請申訴或帳號審查判定。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4-05-06 22:15:00
辛苦了
作者: petertom0102 (葉子的離開)   2024-05-06 23:10:00
作者: bryantmonkey (mokey)   2024-05-06 23:37:00
發錢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24-05-07 00:06:00
作者: dandeliontea (蒲公英嘎逼)   2024-05-07 00:30:00
辛苦了
作者: littlebinroy (non serviam)   2024-05-07 00:31:00
推 感謝
作者: leekc6413280 (破殺)   2024-05-07 02:00:00
作者: hellojoe3611 (光)   2024-05-07 02:11:00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24-05-07 02:42:00
作者: allensoriano (allen)   2024-05-07 03:25:00
了解,推
作者: prettyfun168 (sleep tight)   2024-05-07 08:25:00
Yes sir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4-05-07 09:24:00
推請問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有價票券作為交換物假設我用7-11百元禮券換一本書,這是不行的嗎?知道了,謝謝
作者: mandyjasmine (妹娘)   2024-05-07 1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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