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底下推文,真的不意外,我還以為是在thread
完全沒有考量的外在環境對用路人的影響
滑行距離
記者寫50公尺,實際連第二根路燈都沒過去,頂多10公尺
加上地面濕滑,正常騎摔下去10公尺根本正常
視野
地面濕有水,路燈在有水地面的反光會很亮
瞳孔縮小導致沒有光源的三角錐/凹洞在視線上跟隱形沒兩樣
更何況三角錐好像還在陰影處
那些怪騎士沒看到的,就是跟隨便施工的垃圾低端工人同等級
告示,有就好
至於有沒有符合法規,不重要
更何況台灣道路施工告示的標準與罰則還有夠落後
難怪老是會遇到神經病四輪仔
又低端又落後
沒出事就是酸別人注意,出事再來靠北自己很可憐
有興趣自己找我遇到的車禍文章跟遇到的路上施工
台灣施工包商沒有最低端,只有更低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