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趁今天最後一天要把所有違停案件都送出
結果發現原訂7/1開始施行的交通檢舉新制
我大高雄提前一天施行啦!!!!
今天開始
臨時併排停車55-1-4; 公車站/路口斑馬線轉角違停55-1-2;
公車站/路口斑馬線轉角違停超過3分鐘56 (超過3分鐘一樣沒轍唷)
開車騎車抽菸; 騎車划手機
通通 都不能檢舉啦!!!
https://i.imgur.com/AVMebe3.jpeg
https://i.imgur.com/QR9cRjH.jpeg
https://i.imgur.com/XtoiSPf.jpeg
各位出門時多長眼睛阿~
前方的車子在多奇葩的地方停下來都是有可能的 反正民眾也拿他沒辦法了
如果有看不下去 記得打110通報警方來處理(基層員警辛苦了!)
或是使用簡訊系統報案(免費)
電話:0911510917 (僅限高雄地區使用,其他縣市的電話號碼不一樣)
期待 交通法規能夠逐漸改善
最好弄到全面取消民眾檢舉~
降低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