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吃海港
高雄巨蛋海港店每次炸蝦限取兩隻
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這個規矩
(如果規定有改請告知 本人會刪文)
如果夾了第三隻
有些員工就會開口制止
如果要多夾就是要等重排,重炸,重等
為了吃兩隻炸蝦
搞很久。
鑑於這個規定
乾脆放棄去吃海港
感覺人一多品質就下降
炸蝦數量不足
應該是增加人手或補貨速度
炸蝦成本也沒有真的很高
怎會限夾兩隻
不是在懲罰愛吃炸蝦的人嗎?
愛吃炸蝦錯了嗎?
如果大家都一直排隊夾炸蝦
不就代表沒有更出色的食物出現嗎?
這不是吃到飽公司要警覺的問題嗎?
後來都乾脆直接升級到旭集
至少吃炸蝦不用人家管
旭集炸蝦還有兩款
超好吃
大家覺得吃到飽炸蝦限兩隻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