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來聊聊治水這件事

作者: arasiisara (幽嵐)   2024-07-30 22:03:51
這幾天因為這次颱風多一堆要勘災的案子好死不死又得趕一件案子deadline 忙得快起笑了
不過看到浩迪版友這篇快速科普文
#1cfQmHJy (Kaohsiung)
想想不如發文轉換一下心情簡單分享一下現今的治水邏輯
小弟入行資歷淺 涉略不深有誤或缺漏歡迎指正補充
先講一個最近大家都認識到的結論
工程有極限 防災意識要有
水文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
涉及地質 地貌 降雨量 開發程度等參數差異
而且不是計算公式跟規範是統計歸納跟經驗參數
所以基於這點針對極端氣候這種狀況必然有其極限
而雨神這篇文章
#1cfBWgyN (Kaohsiung)
基本上已經統整說明了高雄的地形地勢 也基本可以說明為什麼高雄這麼需要做滯洪池
再來回到科普那篇近年從疏洪轉換到滯洪這概念
到現今延伸出來的觀念叫出流管制措施
這就要先提到洪峰跟重現期的概念
重現期前面那篇科普提到過了
這篇simonjen版友大概說明了洪峰流量
#1cfKxuGu (Kaohsiung)
洪峰流量跟滯洪的關係是這樣
我們都知道隨著都市開發不透水面積增加
開發後洪峰必然大於開發前
所以出流管制的概念就是在整體都市不斷開發的狀況下 從開發端去限制開發後的洪峰流量
不能比開發前大
而最主要消減洪峰的作法就是做滯洪池去控制開發基地的出流量小於等於開發前
同時還要加做評估去檢視淹水轉移的風險
當然LID低衝擊開發也是其中一法
可惜的是出流管制的相關規定是到107年才正式入水利法
很多地方早就開發起來了
更早以前的作法就是排水計畫內容有符合區域排水規劃跟雨水下水道規劃大多數就可以了
但如此一來便存在有淹水轉移的風險 所以常常才會有說法是哪邊重劃換旁邊淹
當然已開發區一樣可以找地方挖滯洪池來達到消減洪峰的目的
回過頭來講到治水設施現況
說到底現在既設排水或滯洪設施保護標準大多也就10年重現期 出流管制也是一樣
因為治理計畫就是這樣設定標準
至於為啥標準大多定10年 前面幾篇也講過了 在制定考量上也是需要兼顧經濟效益
所以像這次一來就200年+大潮當然就負荷不來
更別提多數道路水溝設計只有5年甚至2年光是短延時強降雨都會短暫積水了
那這些水在超出保護標準的狀況下會發生什麼事?
就水往低處流 變成今天我們看到的災情
基於現狀就工程層面來說要做什麼呢
其實除了完成預定治理目標之外
真的急需檢討改善的是那種午後雷陣雨就積淹水甚至不退的
至於現有已經完成的治理遇到極端氣候而有災情的 也就得從長計議 就算重新檢討規劃也都
需要不短的時間
所以為什麼防災意識還是要有
可能太久沒遇到大風災 或多或少都有點鬆懈了 包含我自己也都沒留意這個颱風強度
這次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桃子園那個
體質太差的地區還是要有警覺
但無論如何這次風災表現與過去災情相比好多了
至於那些質疑治水成果言論 不是不能檢討 但某些太過政治算計的言論 就是在糟蹋過去工
程前賢他們的努力成果
講一句比較不客氣的 哩熬哩來
作者: sunandmoonof (嬰肝患代號)   2024-07-31 20:01:00
不行 我家有水就要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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