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setn.settv-it.com/News.aspx?NewsID=1517839
2.完整新聞標題:控鄰騎樓養逾10隻雞 木屑飼料髒亂飄臭味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4/08/21
媒體:三立新聞
作者:記者陳俞安、連冠智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有民眾投訴,自家華廈有民眾在騎樓飼養10幾隻雞,從大門出入經過都會聞到惡臭味
,飼料木屑灑滿地,讓她相當不滿,投訴環保局、警方,都不了了之。致電詢問屋主,表
示因為騎樓為私人產權,有住戶會隨意停車,影響權益才會放置雞舍,不過警方也表示雞
舍占用道路已經違法,現場貼勸導單。
投訴民眾拍下華廈騎樓停滿機車,不過仔細看,柱子旁竟然有一個雞舍,讓她相當不滿。
投訴民眾:「(騎樓養)會造成就是牠的碎羽四處飛,然後空氣中都會有雞屎的味道。這
人來人往的地方,他根本沒辦法防止。」
住戶指控,雞舍裡面養了10幾隻雞,飼料木屑灑滿地,不時還會散發惡臭味,又臭又吵,
多次投訴環保局、農業局都不了了之。
投訴民眾:「都通報過了,但是環保局給我回覆是,他認為不髒、不臭。」
其他住戶:「他好像每天都會清,對對對,他也怕打擾住戶。」
詢問當地住戶表示,雞舍大約一個禮拜前擺出來,屋主每天也都會清掃,不過還是有住戶
覺得10幾隻雞養在一起衛生上不妥當;致電詢問屋主,低調表示住宅騎樓為私人產權,專
屬使用,已經多次與管委會協商,還是有住戶會隨意停車,影響權益讓他相當困擾,才會
放置雞舍。
雖然依《畜牧法》,飼養少量雞隻並沒有違法,不過雞舍占用道路行為已經違反《道交條
例》,警方獲報到場貼勸導單。
鹽埕分局建國所副所長梁世鴻:「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
,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高市環保局稽查科長黃雪華:「倘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裁處1千2百元到6千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民眾檢舉都有派員稽查,當下並沒有查獲有礙衛生環境,會再持續加強巡查
,在都市養10幾雞,屋主認為在自己的私有地有權力養雞,但其他住戶認為影響環境,雙
方得好好協調,才不會傷了和氣。
5.心得: 須至少50字。
供公眾通行騎樓可以養雞,不夠髒環保罰不到,動保說養不養他們不管。不就是養不夠
多隻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