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就是遺失手機,大家都這樣想吧...
到底是犯案的歹徒重要? 還是損失的手機重要?
拜託展現出逮捕犯人的態度。
因為警察先生, 很不幸的,是我家被闖了!
時間: 2017(106)年11月14日,早8點09分
地點:基隆市愛二路60號,發生案件(店家遭歹徒闖入奪取蘋果手機)
如監視器畫面,在非營業時間遭歹徒闖進店家,奪取財務。
今日於警局敘述時,對於將此案定義為搶奪案或是竊盜案和警方有著不同意見,身為受害
者,我只希望警察能將闖進店家、奪取財務的歹徒逮捕,這才是最重要的。
警察告訴我,不論竊盜案或搶奪案,警方會用同樣方式處理。
現今社會下,發生於市區案件中,逮捕一個歹徒應該不是難事。
稍早已公布該歹徒犯案過程於基隆人社團,有熱心民眾提供該名歹徒線索,我也將其告訴
警方,此刻認為,歹徒就在眼前卻抓不住的心情感到無助。
在此公布本人能獲得所有的資訊,希望能盡速將歹徒繩之以法。
如附檔是影片
https://www.dropbox.com/s/dv2io8onz7t7k5s/532313397.655761.mp4?dl=0